社保繳費費率和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 職工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 發佈時間:2016-04-16 07:4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降低企業保險費率和公積金繳存比例情況——
職工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4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5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就具體落實措施回答了記者提問。
能為企業減多少負擔
張義珍表示,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作出的重要決策。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都提出了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要求,這一次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更好地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紮實做好化解過剩産能等一系列改革工作的重要舉措。
陸克華認為,當前“五險一金”相當於職工工資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積金的比重也比較大,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有利於增加就業,穩定經濟增長。
實踐也證明,有必要在基金可以承受的範圍內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國務院在2015年決定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費率以來,各地採取措施,積極落實,降低了企業成本,穩定了社會就業,對於推動經濟發展和穩定就業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根據初步測算,符合條件的地區,如果養老保險降費政策全部落實到位,預計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386億元。”張義珍説,“失業保險按照各地總費率降低0.5個至1個百分點來進行測算,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00億元至600億元,如果再加上2015年先後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有關政策,每年總計可降低企業成本1200億元以上”。
是否影響參保群眾待遇
對於參保群眾對今後待遇的擔心,張義珍明確回應,“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尤其是階段性地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
她表示,首先,此次調整的前提就是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其次,此次調整設定了“在有條件的省份”“費率降低一個百分點”“暫按兩年執行”等限制條件,經過了科學測算和充分論證。其中,有條件的省份是指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的月份要高於9個月,單位繳費比率在20%以上和20%的,並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份高於9個月。這些省份基金支撐能力較強,根據測算,多數省份在降低費率1個百分點後仍將保持基金當期收大於支,少數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計結余保證待遇支付。
張義珍表示,失業保險費率降至1%至1.5%,部分省份失業保險基金當期會出現收不抵支,但是都可以通過使用累計結余和省級調劑金來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各項社會保險待遇都不會因降低費率而降低。”張義珍説。
政策何時落地
降費率的消息傳出後,企業翹首以盼好政策儘快落地。對此,張義珍透露,目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原則審議通過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將於近日正式印發。
人社部近期還召開了全國養老保險工作會議,在會上已經對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有關工作進行了組織部署。下一步,將指導各地制定好階段性降低費率的具體方案,同時也要做好方案的備案工作;指導各地積極採取措施,增強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還要按時足額支付。
圍繞公積金繳存比例問題,陸克華透露,住建部正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央行制定《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主要內容有3項:一是規範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二是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三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生産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實施。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陸克華特別強調,此次調整是階段性的,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是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採取的階段性措施,不是長期的制度安排。同時,降低的幅度要符合當地實際情況,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實際需求,要考慮職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經濟日報 記者 佘 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