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為用戶隱私告美國政府
- 發佈時間:2016-04-16 07:11: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專電美國微軟公司14日向西雅圖一家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把美國司法部列為被告,要求修改關於不得透露政府索要用戶數據行為的法律。這是微軟第四次就用戶隱私相關議題與政府打官司。兩年前,微軟等科技企業獲得了公開政府索要用戶個人數據次數的權利。這次訴訟則更進一步,尋求允許將索要行為告知相關個人和企業。
“封密碼”過多
美國《電子通信隱私法案》規定,政府向科技企業索取用戶電子郵件等數據時,法院可以要求企業對政府請求予以保密。
微軟曾多次遵守法院命令,允許執法人員獲取用戶數據,也不反對在必要情況下為執法人員的行為保密。令其不滿的是,法院下達了過多的“封密碼”。
微軟總裁兼首席法務官布拉德·史密斯説,下達“封密碼”已成為“慣例……我們質疑這些封密碼是否有真正需要保密的依據”。
按微軟的説法,過去18個月內,政府基於《電子通信隱私法案》共向微軟髮出5624項命令,其中有2576項禁止微軟公開政府索要用戶數據的行為。
絕大多數數據請求針對個人,而保密規定中卻沒有固定的終止日期。史密斯説,“這意味著,我們實際上被永久禁止告訴客戶,政府已經獲取了他們的數據”。
按他的説法,微軟的企業用戶曾多次表示希望能夠獲悉他們的數據何時被政府獲取,個人用戶也應該有知情權。
法案或違憲
微軟正大力發展雲服務,旨在鼓勵用戶把文件保存到雲端遠端伺服器上。微軟在訴狀中説,政府利用了向雲計算的轉變,擴大其實施秘密調查的權力。
微軟指出,政府頻繁下達調取用戶數據的請求,隨之而來的“封密碼”也越來越多,從而削弱了用戶對雲端隱私的信心。
《電子通信隱私法案》問世已有30年之久,不少科技行業人士認為,這部法案已經過時。
微軟在訴狀中説,該法案違反美國憲法。憲法第四修正案賦予個人和企業對政府搜查其資産的知情權,而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微軟有向用戶通報政府此類行為的權利。
微軟要求司法部採取新的政策,對使用上述類型的“封密碼”施加合理限度。微軟還提出,如果司法部不作為,國會應對《電子通信隱私法案》進行修改,以實行合理的規定。
政企頻交手
雲存儲公司Box首席執行官阿龍·萊維力挺微軟,認為起訴意在促使政府在索要用戶資訊方面更加透明化。
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尼爾·理查德説,微軟的起訴“或將促使國會有所作為”。
珍妮弗·達斯卡爾先前供職于司法部,目前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利堅大學教授法學課程。她認為,用戶隱私已然成為“經濟商品……客戶們很關心,因此各家企業都在為保護用戶隱私而較勁”。
私營企業應該在多大程度上為政府監管提供幫助一直存在爭議。科技公司與美國政府就用戶隱私問題也不止一次交鋒,包括谷歌、雅虎在內的大企業都曾對政府提出類似訴訟。
此前,美國政府希望蘋果公司解鎖加利福尼亞州聖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槍手的iPhone手機,未能如願。本月8日,政府又因紐約毒品案通過司法途徑“求助”蘋果公司。蘋果公司認為,政府尋求“配合”的目的並非破解手機,而是借助紐約毒品案開啟一個可能侵犯手機用戶隱私的“危險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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