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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養老金待遇調整比例12年來首次低於10%

  • 發佈時間:2016-04-15 20: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何源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北京4月15日消息(記者何源)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人社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今年1月1號開始,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6.5個百分點,這也是12年來養老金調整比例首次低於10%。

  從2005年開始,我國連續11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2004年的每人平均647元,提高到2015年的2200多元,年均增長率達12%。國務院日前決定,從今年1月1號開始,再次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6.5個百分點。

  這也是12年來養老金調整比例首次低於10%。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這是綜合考慮經濟發展速度、物價漲幅等因素決定的。

  金維剛表示,養老金的調整需要跟物價水準、和在職職工的工資增長掛鉤,同時也要考慮到經濟的增長。過去連續11年按照每年10%的比例提高企業人員養老金的待遇,主要考慮早期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跟機關事業單位差距比較大。

  “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提到,要建立基本養老金的合理調整機制。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這個“合理機制”的建立,有“增項”和“減項”兩方面因素需要考慮。

  褚福靈表示,養老金的調整速度要高於物價增長的情況下,應當進一步提高,比如説是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還要堅持基金可負擔的原則,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總體來看,增項就是物價、經濟的增長;減項就是人口結構的老化、繳費能力的降低。

  這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首次同步調整。長期以來,由於養老保障“雙軌制”的原因,我國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準,與繳費水準和繳費年限掛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費,則隨著在職人員工資的調整、按照一定比例上調。金維剛表示,同步調整待遇,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

  金維剛表示,從建立統一的養老金調整機制來講,今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在養老金的調整方面,基本上是同步調整,而且調整幅度大致相當。避免過去由於雙軌制導致的待遇差持續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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