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父親疏于照管兩歲小兒駕車闖禍
- 發佈時間:2016-04-15 02:32:3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年初,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齊街鎮農民尹某振騎著電動三輪車帶著2歲多的兒子樂樂上街購物,看到路邊有賣麻辣燙的攤位,於是想買點帶回家,可粗心的尹某振下車後忘記拔掉車鑰匙,開著電門就離開了。好奇的樂樂模倣爸爸的樣子啟動三輪車開關,三輪車瞬間猛地竄出,將麻辣燙攤撞翻,翻滾的熱湯潑灑到在一旁玩耍的2歲女童晴晴身上,導致晴晴被大面積燙傷。後經原陽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8天,花去數千元醫療費。由於雙方就賠償問題始終達不成一致意見,晴晴的父母代理晴晴將尹某振父子倆告上了法庭。
原陽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導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鋻於樂樂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故判決尹某振賠償原告晴晴各項損失共計5661元。 孫海洋閆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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