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建注撤字[2016]1號
- 發佈時間:2016-04-07 10:30:42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李賀楠:
經調查核實,你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在山東高新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申請註冊時實際工作單位為天津大學,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註冊證書的行為。
我委員會秘書處於2016年1月18日向你發出《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撤銷註冊許可意見告知書》(注建秘注撤告字[2016]1號),你于2016年1月27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我委員會決定撤銷你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聯繫人:王育青 沈燕
聯繫電話:010-68313531,68313587
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