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守重”企業由認定變公示 失信恐致稱號被撤
- 發佈時間:2016-04-06 19:2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杭州4月6日電(記者 謝盼盼 實習生 李晨虓)6日,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2016年度浙江省AA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已于3月底啟動。與往年不同,“守重”活動已由原來的認定命名改為社會公示。在公示階段,有違規行為的企業,“守重”稱號將被撤銷。
“守重”即為“守合同重信用”。該活動已在浙江開展30年,擁有“守重”稱號日益成為企業參與競爭的加分項目,也是浙江企業走出省外,參與全國經營活動的準入門檻。
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共有“守重”企業13263家,其中總局公示233家,AAA級“守重”企業2415家,AA級“守重”企業5199家,A級“守重”企業5649家。
浙江省工商局合同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浙江省工商局於今年初對原有的守重企業認定辦法進行改革,于近日出臺了《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明確,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依企業自願申請,對符合公示條件的企業,將其合同信用等資訊向全社會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導行為。
依據《辦法》,浙江省AAA級、AA級、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分別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縣(市、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監督管理機關)進行公示,公示活動每年進行一次,公示期兩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示期內,公示企業可以在交易、招投標等活動中出示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證明其信用狀況,也可以在其産品或者服務以及包裝、裝潢、産品説明、廣告宣傳中使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字樣或標識。
然而“守重”企業的稱號並非一勞永逸。記者了解到,在執行公示期間,企業有如隱瞞真實請款、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行為,其“守重”稱號將被撤銷。
例如,華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格林紡織品有限公司2家企業因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被撤銷“浙江省工商企業信用AAA級‘守合同重信用’單位”。
浙江省工商局合同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守重”單位的産生方式由認定命名向社會公示轉化,通過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企業相關資訊,既讓社會公眾監督企業經營行為,也給予企業打造形象的窗口,使“守重”活動更加科學、透明、公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