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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發佈行政審判白皮書:所有區政府均涉訴

  • 發佈時間:2016-03-31 14: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31日訊(記者李萬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今天發佈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下稱白皮書),並公佈了十大“民告官”案例。白皮書顯示,2015年,北京四中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893件,其中以區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1397件,佔全院收案總數的73.8 %,是2014年北京市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總量的近7倍。

  海澱區涉訴案件數量居首——

  作為全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和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綜合改革試點法院,北京四中院掛牌履職之初就積極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清除限制立案的各種“土政策”和人為障礙,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行政案件數量大幅上升既反映出我院落實立案登記制取得明顯成效,也反映出我院作為跨行政區劃法院在擺脫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方面取得積極進展,行政訴訟救濟渠道更加暢通。”北京四中院院長吳在存説。

  吳在存指出,北京四中院審理的行政案件涉及領域廣泛,涉民生案件和新類型案件佔比較大,所有區政府均涉訴。北京市16個區政府均已涉訴,涉訴案件數量較多的區為海澱區、朝陽區、西城區、東城區,該四城區涉訴案件共佔全部受理案件總數的75.52%。上述情況與四城區人口密度較大、城市管理、棚戶區改造、疏解非首都功能等緊密相關。

  政府資訊公開類佔敗訴案件51.25%——

  白皮書顯示,在被訴行政行為中,北京四中院審理的行政案件涵蓋政府資訊公開、房屋徵收補償、行政復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不作為等諸多類型。其中,涉及被徵收人重大財産權益的房屋徵收補償案件以及因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拆遷、土地徵收騰退等引發的政府資訊公開、行政不作為等案件佔行政案件收案總數的七成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四中院2015年審結的一審行政案件中,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佔全部實體判決案件的25.24%,敗訴行政機關涉及12個區政府,政府資訊公開類案件佔半壁山河。

  “從案件類型看,在行政機關敗訴案件中,政府資訊公開類案件佔51.25%。”吳在存表示,在有力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同時,北京四中院依託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平臺和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加大行政爭議協調和解力度。2015年,在案件審理中通過協調和解工作促使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解決並由原告撤回起訴的案件共81件。

  白皮書分析,法院作出實體判決的行政案件中,判決撤銷被訴行政行為、確認被訴行政行為違法、責令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等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約佔四分之一,行政機關敗訴的原因主要包括:被訴行政行為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被訴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錯誤;行政機關作出被訴行政行為未遵循法定程式;未及時、全面、準確履行法定職責;超越法定職權實施行政行為。

  公開資訊“答非所問”不規範——

  白皮書指出,在政府資訊公開類案件中,政府資訊公開答覆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例如遺漏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事項、公開的資訊並非申請人申請公開的資訊從而導致“答非所問”、告知資訊不存在但缺乏相應證據支援等;政府資訊公開答覆適用法律錯誤,例如對資訊公開申請事項的法律定性不準確、告知書應當載明法律規範依據而未載明;行政機關作出政府資訊公開答覆的程式不合法、不規範,例如未在《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覆等;行政機關作出的不予公開答覆缺乏充分的理由與依據,例如將不完全符合商業秘密相關法律規定的政府資訊認定為涉及商業秘密而不予公開等。

  為有效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促進依法行政,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和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白皮書建議,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的權威性與公信力。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並推動行政爭議在法治軌道上多元化解決。

  據介紹,下一步,北京四中院將進一步完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充分發揮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排除不當干預、維護公平正義的積極作用,整合行政審判力量和資源。同時,完善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密切官民關係、防範風險、夯實治理基礎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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