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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停車位 三年修三次

  • 發佈時間:2016-03-31 08:29:25  來源:廈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車位的地面上堆著石頭、沙子,一片潮濕。

  車位天花板有修補的痕跡。

  “花了15.6萬買個私家車位,結果半年就漏水,維修了半年,時隔一年半,又出現嚴重裂漏,還能不能徹底根治?”集美萬科金域華府業主蔡女士一臉煩悶。

  業主:天花板和墻壁現裂縫

  蔡女士稱,2013年3月,她在小區內買了個私家車位,當年9月天花板和墻壁就出現了裂縫、漏水現象。“當時維修了半年,説修好了,結果去年年底至今又出現了兩次。”

  近日,記者在現場看到,蔡女士的停車位上方天花板有三條石灰修補痕跡,地面有一堆石頭、沙子以及高壓注漿後留下的白色物體,一片潮濕。更讓蔡女士鬱悶的是,“維修期間沒法停車,反映很久,無人理,當年10月起我們拒交管理費,物業反倒不停來催錢,最後我們才交。”

  開發商:不影響結構安全

  蔡女士説,金域華府的物業和開發商同屬萬科,記者走訪金域華府物業服務中心了解此事。隨後,記者收到了落款為“廈門市萬科房地産有限公司”以及“廈門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郵件,承認前後共安排了三次維修,並對裂漏原因做了解釋:“該車位頂部天花板,實為小區地面底板,上部存在荷載,在竣工交付後,因局部應力變化導致局部出現裂紋。”還稱,“該裂縫不影響結構安全,但會産生局部滲漏情況。”

  記者就蔡女士提出的“是否影響結構安全應由專業鑒定機構出具證明”、“是否能夠徹底治好”以及“維修期間無法使用車位卻要繼續交管理費”的疑問追問萬科方面,但對方並未做出正面回應。

  律師:涉及安全可要求退車位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認為,這一糾紛首先要確定漏水原因是否涉及結構安全,如果有,業主可以要求退車位,沒有的話,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履行保修職責,屢修屢壞的情況,還需要根據合同看如何處理;業主不認可開發商的鑒定,雙方可委託第三方代理機構做鑒定。

  無法停車是否要交管理費?鄭律師稱,如果是物業管理不到位,業主可以找物業,如果是車位品質問題,要找開發商。雖然萬科物業和地産同屬一個集團,但仍是兩家公司,“不過,從現實操作的角度來講,作為物業,不能只管收物業費,業主的問題也要想辦法解決。”

  文/圖 本報記者 黃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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