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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房企逃稅500萬被查 專案組半夜“堵”負責人

  • 發佈時間:2016-03-31 07:4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洋 劉志勇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多方調查取證,近日,吉林市一家房地産開發公司被勒令補繳各項稅費、加收滯納金及罰款總計674.6萬元。至此,這一歷時半年、由吉林市地稅局負責調查的逃避繳納稅款案獲最終確認。目前,此案已經進入檢察機關公訴環節。

  有人舉報:房地産公司逃稅

  2015年6月,吉林市地稅局接到舉報:一家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開發一小區項目時,有取得銷售收入不入賬、不申報繳納稅款等違法行為。

  接到舉報後,吉林市地稅局于當日立案,並組成專案組,制定查處方案,對案件查辦工作進行了週密部署。

  經初步審查:這家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2年5月10日,註冊資金303萬元,經營範圍為房地産開發。公司由三名自然人合夥專為開發吉林市一小區項目而成立,合夥人為馮某、趙某、姜某三人,負責人馮某。

  在辦案過程中,專案組主要採取了週邊調查、實地盤查、詢問取證、聯合辦案等多種方式,力求證據全面詳實確鑿,定性準確。

  為取得開發項目完整資料,專案組對有關部門的相關資訊進行了全方位調查取證。

  週邊調查結束後,案件進入實質性的查賬階段。但該企業表示,由於會計核算軟體加密設備因故損毀,此後未繼續記賬,也沒有列印紙質賬簿,僅存有記賬憑證等部分資料。

  鋻於這種情況,專案組決定根據該企業提供的憑證,製作相應年度的科目匯總表,還原企業經濟活動的本來面目。通過項目憑證資料與綜合徵管系統數據比對,確認馮某、趙某、姜某等三人開發房地産項目的基本事實。

  發現疑點:銷售數據不符

  通過調查,專案組了解到該項目佔地1.8萬平方米,建築面積2.68萬平方米,于2012年6月開始建設,2013年6月竣工決算,共計開發6棟住宅樓,其中包括245戶住宅、89個車庫和20個臨街商鋪。截至2014年7月,此項目已全部銷售,但在其收入中僅有11個商鋪的銷售數據。

  根據這一疑點,專案組決定立即將檢查轉入實地調查,並繪製出6棟住宅樓、臨街商鋪和小區內所有車庫的平面圖,逐戶調查登記業主購房情況。

  經過連續十幾天的奮戰,專案組準確掌握了該小區詳細的銷售情況,隱藏在賬簿背後的收入也隨之浮出了水面。

  調查統計結果顯示,該公司以房抵貸和向合夥人分配房産兩項行為計稅收入共計745萬元,未申報納稅。

  艱難求證:半夜“堵”負責人

  通過對舉報信內容的深入分析,專案組認為,雖然該舉報人對財務、稅收知識知之甚少,但該舉報提供了大量的當事人和知情人的相關資訊。因此,在週邊基本情況調查完畢後,專案組便逐一開始了對該涉案企業財務人員以及其他相關當事人和知情人的正面接觸,實施重點突破。

  首先,從該企業的財會人員入手。專案組在轄區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最終找到了該會計並共同對其做細緻的思想工作,使其在以後的調查中積極主動配合。在調查馮某時,馮某多次逃避調查詢問。專案組半夜驅車近200公里趕到外縣堵住馮某。經過專案組耐心細緻的工作,馮某最終一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對另外兩名合夥人的調查也獲得進展,並製作了筆錄。

  查實賬目:逃稅502.35萬元

  經查,這家房地産公司通過分配給合夥人房産、以房抵貸、預收款項等,以往來形式挂賬,不及時結轉收入、已售房産未申報納稅等不同手段隱瞞應稅收入,合計1223.1萬元,導致少繳相關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等。同時,該公司還存在建設期間少申報土地使用稅、應稅合同印花稅、支付拆遷補償款未繳納契稅、合夥人獲利未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未按規定取得施工成本發票,造成相關稅款流失等稅收違法事實。為此,根據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公司分別補繳各項稅費、加收滯納金及罰款總額為674.6萬元。其中包括稅款502.35萬元,滯納金130.36萬元,罰款41.89萬元。

  目前,該案件已由公安機關偵查完畢,並進入起訴階段。

  (記者 李洋 通訊員 劉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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