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將全面推開營改增
- 發佈時間:2016-03-30 15:31:12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文/楊桂榮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這也意味著營改增全面收官進入倒計時。
回顧營改增試點改革的歷程,從2012年11月佛山市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實施營改增至今,營改增在優化稅制結構、完善增值抵扣鏈條以及結構性減稅等方面均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效,助力佛山産業轉型升級。
為各行業減負效果明顯
“營改增政策實施後,佛山各行業整體實現減負,政策性減稅的效果已充分顯現。”佛山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2012年11月,佛山市將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合計6593戶企業納入增值稅管理,試點納稅人戶數佔年國稅增值稅登記總戶數2.51%。截至2015年12月,佛山市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增至43343戶,佔國稅增值稅登記總戶數33.16萬戶的13.07%,試點戶數增長了557.41%。營改增以來,試點納稅人累計申報增值稅銷售額1033億元,實現增值稅稅額30.94億元。
據介紹,營改增從制度上有效解決了重復徵稅問題,減輕了企業稅收負擔。去年,佛山試點企業營改增後稅負下降或持平的企業覆蓋面達到88%,直接減稅額達20.75億元。
同時,“營改增”打通了傳統製造購銷行業和現代服務業之間的增值稅鏈條,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享受改革政策紅利,抵扣範圍擴大,購進應稅服務産生的成本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從而促進稅負下降。據統計,營改增以來,佛山市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增應稅服務抵扣20.89億元。
營改增促進出口擴大規模
營改增政策的實施,也為出口企業帶來了諸多利好。佛山市國稅局努力為納稅人尤其是出口型的企業提供優質化、實用性與針對性並存的稅收政策宣傳服務。
據悉,營改增試點後,出口退稅由單純貨物貿易向服務貿易領域延伸,有助於服務類産品以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同時,出口貨物企業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所負擔的進項稅額可以得到退稅。
據佛山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以上兩方面效應相疊加,有效促進了出口規模的擴大和結構的改善。”營改增以來,零稅率應稅服務和跨境服務共用受退、免稅額2.3億元。
營改增助力産業轉型升級
目前,正是佛山産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對此,營改增也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具體而言,營改增消除了營業稅重復徵稅和不能抵扣的弊端之後,企業發展模式就會更加趨向專業化,混營企業致力於做大做強主業,放棄自我提供的“全能模式”,選擇外購服務的企業將會越來越多。
如交通運輸業納入試點後,部分工業企業不再自行送貨,選擇外購運輸服務,取得貨運專票抵扣進項稅額,節約了貨物運輸及車輛維護的成本。隨著製造業對相關服務需求不斷增加,反過來促進了服務業發展,試點行業的投資需求逐步放大。營改增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以及促進産業分工細化的政策效應正逐步顯現。
5月起進一步加大減稅力度
“營改增”是國家稅制改革的重大舉措。財稅〔2016〕36號規定了營改增試點後40個項目繼續免征增值稅,確保了原營業稅優惠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包括:一是對託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等40類收入免征增值稅;二是對部分收入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明確了扣減增值稅規定;三是規定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四是明確了二手房交易中涉及自然人個人的稅收政策,規定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之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根據“四大行業”納稅人在2015年入庫營業稅測算,參考目前營改增減負幅度推算,四大行業5月1日營改增後,佛山今年增值稅相比營業稅減稅額可能達40億元,將進一步為納稅人減負,效果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