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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史上最嚴”樓市新政

  • 發佈時間:2016-03-28 09:31:0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市政府新聞辦日前舉行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顧金山介紹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相關情況。

  據介紹,長期以來,上海聚焦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切實將推進住房保障、服務百姓安居作為本市住房發展的主線和首要任務,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徵收安置房“四位一體”、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保持了房地産市場的平穩發展。

  去年下半年以來,特別是進入2016年,上海房地産市場出現了非理性過熱的情緒,房價形成了加速上漲的趨勢,同時也有投資投機性需求回潮、部分企業及從業人員違規操作等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廣大市民和社會各方十分關注,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

  為進一步完善上海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上海將根據國家對房地産市場“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繼續堅持本市“兩個體系”、“三個為主”和“四位一體”的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方針,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國土資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務辦聯合製訂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並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從即日起發佈實施。本市將建立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工作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完善監管機制,加強對房地産市場的跟蹤、分析和研判,及時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並協同推進落實。各區縣政府結合區域實際,組織、協調、落實本區域房地産市場的監管職責。

  《若干意見》明確進一步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規範從業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託全市統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資訊管理系統和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防止捂盤惜售。按照本市存量房經紀合同和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制度,強化房産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産仲介機構相關“捂盤惜售、炒作房價、虛假廣告、利用不正當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並將相關資訊納入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房産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對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為房産交易提供各種形式金融業務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若干意見》要求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提高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範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若干意見》強調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資訊納入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

  《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供應管理。特別是多渠道籌措人才公寓住房,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自建人才公寓(單位租賃房),向職工出租。開展新一批次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

  根據《若干意見》,上海還將建立統一、規範的房地産市場資訊定期發佈機制。加大住房用地供應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比例。加快舊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著力擴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難群體受益面。

  據透露,下階段,上海將按照房地産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和特大型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始終對標“三個為主”的原則,不斷在實踐中總結和完善相關政策,圍繞新目標、新要求,聚焦新情況、新問題,從大局大勢中把握房地産市場的新變化,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著力於完善“分層次、多渠道、成系統”的住房供應制度,著力於提高住房資源利用效率,支援和滿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不斷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讓廣大居民共用住房發展成果,共創城市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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