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日明:央企縮減數量不是目的
- 發佈時間:2016-03-24 07:20:0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明言財經
單純為了減少競爭來縮減國企數量恐怕並不是一個好方案。央企等國企的改革,不能僅僅關注央企本身是否虧損,而要從全行業的競爭性市場建設入手。
央企重組繼續發力。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今年兩會和兩會後先後提到央企重組,並指出“今年我們會加大力度”。據報道,國資委相關人士表示,“儘管委裏沒有設定今年央企重組的數量目標,但兼併重組的力度肯定要超過去年,到年底央企縮減到100家以內是大概率事件。”
國企改革是貫穿整個中國經濟轉型的議題。1998年以來的國企改革主要著手兩個方向:第一,提高國企的經營效率,改善公司治理,如股份化改造、三會一層設置(董事會、管理層等)、IPO;第二,國退民進,包括國企退出競爭性行業,國企抓大放小、並購重組,直接反映為國企的數量減少。
縮減數量的任務也不容易,據首任國資委主任李榮融透露,他在任時央企重組的目標是60-80戶(也有30-50戶的説法),但直到今天,央企的數量仍然超過100家,縮減規模依然任務很重。今年3月15日,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招商局和中國外運長航集團的重組會議上再次強調,目前央企仍存在大量同質化競爭、競爭力不強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重組整合。
基於這種認識,去年有6對央企重組,南車和北車、中國遠洋和中國海運採用了橫向重組,避免惡性競爭。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整體併入招商局集團及中冶整體併入五礦等4對央企採用了縱向重組,減少議價成本,實現內部交叉補貼,彌補虧損。
但單純為了減少競爭(包括橫向的還是縱向的)來縮減國企數量恐怕並不是一個好方案。從現實經驗來看,1998年以來的央企合併重組,客觀上降低了同行業內央企的數量,在關鍵性與基礎性行業中,央企出現半壟斷狀態,如石油、電力、採礦、交通運輸、金屬加工等行業。
這些行業與民營企業所在的競爭行業構成上下游關係,往往存在上游壟斷、下游競爭的局面。下游的競爭性行業與上游行業進行價格談判時缺乏議價能力,成為價格的接受者。因此,央企等國企的改革,不能僅僅關注央企本身是否虧損,而要從全行業的競爭性市場建設入手。央企是否應該縮減應該由國資委或其他履行國家作為出資人義務的機構來決定,但決策者需要考慮國企數量縮減、同行業橫向合併帶來的壟斷效應,這種效應更會強化目前國企廣泛存在的憑藉身份優勢遊説政府、獲取低成本的貸款、阻止其他性質資本進入市場的現象,有違TPP等自由貿易協定要求的“競爭中性原則”。
中國近三十年中,每一次經濟快速上升的背後都是經濟體制的革命性改革,無一不是以釋放市場主體的自主性、增加市場主體的活躍度、保證競爭中性的市場環境為核心的。國企改革、縮減數量自然不能背離這一目標,這不僅關係到中國能否成功加入TPP等新一代、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也關係到中國經濟能否保持可持續增長。
□聶日明(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