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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和防範“地下錢莊”需堵疏結合

  • 發佈時間:2016-03-22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在浙江金華、福建福清等地採訪“地下錢莊”案件時發現,由於金華義烏的國際貿易頻繁,福清海外華僑眾多,當地外匯兌換需求很強,而當地銀行正常的外匯匯兌服務卻無法滿足需求,與此同時,銀行部門對涉外資金賬戶的監管存在較大漏洞。

  記者了解到,金華“地下錢莊”案發後,中央人民銀行已經完成了對NRA賬戶的系統升級,對系統存在的監管漏洞進行了改造。時任金華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張輝告訴記者,趙某在利用NRA賬戶進行資金轉移時,會大量偽造虛假的涉外購銷合同,然而這些假合同幾乎沒有得到任何有效查驗,如果監管部門對客戶交易的真實性從嚴審查,就可以從源頭上堵住一部分“地下錢莊”的活動。“我們調查發現,有10多名銀行工作人員居間介紹、收受賄賂,為其違法購匯提供便利。”張輝説。

  犯罪嫌疑人施鵬飛向記者表示,他在銀行櫃檯周邊向客戶提供非法買賣外匯等服務時,一直是半公開的,從未遭到銀行人員阻攔。“銀行是默許我們這樣做的,可以增加他們的業績。”

  張輝認為,義烏“市場採購”特殊出口模式形成了龐大的外匯賣方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在“堵邊門”截斷非法買賣外匯渠道的同時,要積極“開正門”,增設盡可能多的外匯結算銀行,滿足整個市場的結匯需求,簡便手續,引導外貿經營戶通過合法渠道結匯。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認為,要從根本上打擊和防範“地下錢莊”,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賬戶開立、現金存取等方面的監管,加強反洗錢交易資訊監測,及時發現和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工商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公司註冊的審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註冊無真實業務的公司進行“地下錢莊”活動;海關部門要加強對出入境攜帶大額現金人員的檢查等。

  此外,非法買賣外匯極易給參與的群眾造成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還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希望廣大群眾能正確認識地下錢莊活動的社會危害性,不要因貪圖便宜和所謂的“便捷”而造成更大損失,要通過正規渠道辦理跨境匯款和外匯兌換等業務。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方列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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