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環評審批試點“放得下”“接得住”
- 發佈時間:2016-03-21 00:29:3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個月就能辦好環評、平均降費3萬元、近九成審批許可權下放至縣(區)……2015年4月,河西走廊的張掖在甘肅率先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改革試點。記者近日調查發現,近一年來,這項改革取得省時、省事、降費的成效,但審批許可權下放後,基層環保部門需增強“接得住”的能力。
辦環評從三四個月縮短至一個月
2015年,甘肅錦世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個1102套房子的房地産項目,在快速辦完環評等手續後,當年開工、當年交鑰匙,創造了企業所在地張掖市民樂縣的多個第一。如今小區入住率達60%。
“環評手續報到縣環保局後,不到一個月就辦妥了。”錦世化工總經理張元忠説,以往這類項目的環評審批許可權在市上,按過去的程式走,不可能在冬季停工前完成。
時間長、手續多,是環評中較為普遍的現象。在改革中,張掖大幅壓縮法定審批時限,環評審批時限均優化在法定時限的50%以內。審批流程也得到優化,環評前置條件從8個減少至規劃選址、用地預審2個,其他6個實行並聯辦理,解決了曾讓企業叫苦不迭的前置條件多甚至互為前置的現象。
改革,最顯著的變化是審批時間大幅縮短。張掖市環保局副局長葉其炎説,以往環評報告書類項目,順利的話得三四個月,一年半載也常見,而如今一個月左右就能完成審批。
環評費用也節省了。據統計,張掖單個項目的環評審批費用平均降低3萬元。張掖市三強化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盛苑苑介紹,審批速度加快相當於節省了成本,出差費、會議費也降低不少,“去年我們的60萬噸水泥粉磨站項目,評審會不用跑到省城開,在張掖租會場只花了100多元。”
有限的審批力量要用在刀刃上
改革在審批環節減少、速度加快的同時,確保環評品質,是環保部門的一大考驗。
以往,幾乎所有建設項目都遵循一套審批流程,但其實項目因規模、性質、地點的不同,環境受到的影響千差萬別。
“‘一刀切’式的環評程式並不科學。”張掖高臺縣環保局副局長趙興華説,有的市政道路只有一兩公里,也得召開專家評審會,這是一個不必要的環節。
改革中,張掖將全市劃為特殊環境敏感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農産品主産區、城市人居功能區、工業準入優先區5個區域,實行建設項目差別化管理。同時,將建設項目環評分為豁免、備案、審批3大類,不涉及環境敏感區域、不存在噪聲廢氣擾民等的項目原則上豁免環評,對環境影響輕微的項目則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改革後,水利、農林、公路、城市交通和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的99類民生項目豁免環評手續;河湖整治、農業墾殖、城市道路等11個行業的55類項目實施備案管理;需審批的項目,也有50類取消專家評審環節。
“審批許可權下放,但責任不能下放。”葉其炎説,通過劃分區域、分類審批,能把有限的審批力量用到刀刃上,集中監管那些污染較重的項目。
張掖規定,在各類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等特殊環境敏感區堅持強制性保護,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嚴格控制開發強度和開發範圍。
既要“放得下”也要“接得住”
記者了解到,按照“能放則放”原則,張掖原由省、市審批的近90%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許可權已下放至縣(區)環保部門。而大量審批許可權“砸”下來,縣區環保部門人員緊缺、技術力量薄弱等問題凸顯。
臨澤縣環保局副局長何天鵬説,此次改革的一大特點是增加了縣級環保部門的事權,有利於完善基層環保部門的職能,但目前該局並無專門負責環評的人員,而是由縣環境監測站的人兼任。
這種情況在張掖各縣區較為普遍。高臺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站副站長李鳳鳴説,環境監測站也將進行垂直管理改革,屆時就不能兼職了。
要想“接得住”下放的權力,得有一批環評仲介組織和專家資源。但據了解,目前在張掖市註冊成立的環評機構僅1家,環評管理專家也十分稀缺。
“行政審批時間確實縮短了,但卻卡在仲介組織上。”甘肅瑞和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玉勝説,去年企業的土黴素鈣預混劑項目,一個多月就辦好環評手續,但此前編制環評報告書卻花了半年時間,原因是甘肅醫藥化工類有資質做環評報告書的仲介組織很少,企業只能排隊等候。
葉其炎表示,張掖正採取措施破解相關難題,例如將進一步充實基層環保部門力量、鼓勵有實力的環評機構在張掖設分支機構或辦事處、逐步推行網上審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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