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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15%繳納所得稅優惠企業“擴圍”

  • 發佈時間:2016-03-18 09:32:00  來源:濱海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時報記者 胡淼 通訊員 曲明 劉志紅 報道

  昨日,記者從市財稅部門獲悉,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轉發了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不僅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門檻,而且將製造業、服務業、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等領域的相關技術納入支援範圍,使更多企業享受減按15%繳納所得稅優惠。

  據了解,該《辦法》有以下六個方面的變化:一是調整“研發費佔同期銷售收入比例”認定。將最近一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的企業,認定條件中的研發費佔比由6%降到5%。二是調整“科技人員佔比”認定。將“科技人員佔比”指標由“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調整為“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三是調整認定條件中對智慧財産權要求的認定。取消了“近三年內獲得智慧財産權”的限制,同時取消原有“五年以上獨佔許可獲得智慧財産權”的方式,只要專利在有效期內即可。四是擴充高新技術認定範圍。將製造業中的增材製造與應用等新技術和服務業中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技術,以及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等領域的相關技術納入支援範圍。五是縮短認定公示時間。認定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時間由15個工作日改為10個工作日。六是增加異地搬遷內容。明確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資格期限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

  “加強對科技企業特別是規模較小、研發投入和科技人員相對較少的中小企業的普惠性政策扶持,激勵更多市場主體進行科研生産,可以有力推動本市‘雙創’活動開展,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級版。”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高新技術企業一旦取得身份認定,就會得到政策支援,享受到財政資金扶持和稅收減免。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不需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只需在稅務部門備案,自認定年度1月1日起即可享受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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