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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男子違法建房行賄被查 牽出城管系統17件職務犯罪案

  • 發佈時間:2016-03-17 10:3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村裏建房子,不少村民都希望房子建得越高、越大則越好,然而,沒有新建房屋的報批手續,新建或加蓋房屋可不容易。這時,一些“職業”房屋建設包工頭就出現了,他們對外宣稱:“只要你有錢,加蓋房屋,包工、包料、包城管。”張某就是其中一人,他為了違法建房,多次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因涉嫌行賄罪,近日,張某被官渡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也是在張某一案的查辦中,官渡區檢察院反貪局一舉牽出昆明城管系統職務犯罪案件17件19人。

  暗中調查 行賄案件浮出

  2013年,官渡區矣六街道、六甲街道等地民房無序、違法建房現象反彈,加層戶趁深夜及節假日進行偷建、搶建,加上拆遷、房價上漲等種種因素疊加,導致違法建房的現象愈演愈烈。

  “晚上就瘋狂蓋房子,投訴了一個多月了,都不管用。”“求曝光,還我們一個安靜的夜晚。”“是不是有人送錢了?”……違法建房引發了眾多百姓的不滿,在質疑聲中,官渡區檢察院反貪局幹警走進基層,開始實地走訪調查。就在這時,案件有了進一步進展,小板橋城中村的多名村民議論:村里正有一個姓張的包工頭幫村民建房子,這名包工頭有辦法讓違法加蓋的房屋“躲過”城管的整治和檢查。

  群眾議論可能不是空穴來風。發現裏面可能存在職務犯罪案件後,官渡檢察院反貪局幹警開始對張某展開調查。

  “從2012年開始,張某就多次向相關工作人員行賄,他們每加蓋一層就給城管1萬元,或者每平方給100元的‘好處費’以便躲避檢查,導致城管領域職務犯罪大幅增加。”檢察官介紹。

  就在查辦張某案的過程中,反貪局幹警發現類似的包工頭還不僅張某一人。經過深入挖掘,該案最終牽出另外3名行賄執法人員的包工頭,涉案金額達470萬元。也是在該案的查辦中,檢察官順藤摸瓜挖出城管系統職務犯罪案17件19人。這些案件包括了昆明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原支隊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副局長袁健淋受賄案,袁健淋利用職務之便,受賄169萬元,多次為他人謀取利益,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官渡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江凱坤受賄案;官渡區小板橋街道辦事處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八中隊小組長梅昌受賄案。

  改變觀念 行賄受賄同罪

  行賄是滋生其他違法犯罪的溫床。但在司法實踐中,據相關調查統計的數據表明,對於行賄犯罪不僅刑事追訴率低,而且對行賄人的量刑亦明顯偏輕。案件承辦檢察官認為,要有效遏制腐敗,絕不能一頭緊一頭松,“賄賂犯罪中,行賄與受賄既具有對合性,又存在互動性,從邏輯上來看,有受賄就必有行賄,沒有行賄就不存在受賄,從法律上來講,行賄、受賄應該同罪。”

  在梅昌受賄案中,梅昌只是城管系統的一名協管員,但身在基層的他受賄達99萬元,因而也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梅昌在收到“好處費”後,不僅對管轄區內的違法建房視而不見,每遇到上級突襲檢查,他還負責為加蓋人通風報信。官渡檢察院反貪局對案件分析發現,城中村城管執法小組工作人員存在法律意識淺薄、學歷不高、全部都是協管員等特點。

  為了改變反貪幹警以往只注重查辦受賄案件而輕視對行賄犯罪的打擊這一觀念,提出要緊扣社會治理熱點難點問題,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同時,官渡檢察院反貪局開展了全院幹警培訓,加強線索梳理,從往年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積極排查涉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賄線索。

  去年12月開始,官渡檢察院反貪局在全市率先開展了嚴肅查辦危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職務犯罪專項行動。截至今年1月底,反貪局按照院黨組“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的要求,繼續加大辦案力度,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6件9人,其中,立案查辦的行賄犯罪達到4件4人。

  行賄犯罪案件越來越複雜,在加強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官渡檢察院也開展預防教育工作。通過推進預防協作機制、開展預防警示宣傳教育、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等途徑,將警示教育課程加入到街道、社區等基層,加大警示宣傳力度,有效遏制了職務犯罪的發生,起到了良好的預防效果。(昆明日報 記者蔡靖妮 通訊員呂山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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