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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的打假動向是最好的舉報信

  • 發佈時間:2016-03-16 09:30:3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有著4家商務調查公司的王海,目前公司員工有30多人,多是律師和調查經理。去年一年辦理500個以上的案子,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公司主營三種業務,幫消費者維權打假;知假買假;受雇于企業,替企業打假。第三種,是他生意的重頭。王海對於如今的“網紅經濟”顯得不屑一顧。他提到,很多網紅開店,賣各種化粧品和服裝,但不少都是地攤兒翻新的,劣質産品也相當多,“今年不排除去打網紅,打微商”。

  有“打假英雄之稱”的職業打假人王海,廣為公眾熟知,其打假事跡也在行業內産生不小影響。而今,王海聲稱“不排除去打網紅,打微商”,對此,筆者認為,職業打假人王海的打假動向就是一封舉報信,作為監管部門,不能毫無知覺,理當對職業打假人關注的領域重點監管,確保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免受侵害。

  職業打假人賴以存在的主要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假一賠三的規定,食品安全法中假一賠十的規定以及知假買假可獲賠的規定。與普通消費者不同,靠知假買假維持收入的職業打假人有著敏銳的嗅覺。其打假目光投向某個重點領域時,多會經過事前的充分調研,只有發現該行業亂象叢生,欺詐現象比較突出時,方會動用資源知假買假。也即,當一個行業發展比較成熟,生産經營行為非常規範,欺詐售假現象不甚嚴重時,職業打假人則會知趣地避開。

  如王海所稱的網紅和微商領域,已基本上成為制假售假、欺詐消費者的重災之地。一些人通過大肆包裝,成為網紅後,利用自身影響力向粉絲群體高價售賣沒有任何品質保障的偽劣産品,此類現象已屢見不鮮。更有甚者,其售賣偽劣産品的行為不僅“騙取”了消費者的金錢,還會危害使用者身心健康。

  類似于啄木鳥的職業打假人盯向網紅、微商,實則折射出監管部門在此領域的投入不足。多數網紅售賣假冒偽劣産品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後,卻關閉微店,避而不見,讓受害者維權無門。背後是監管乏力下行業自律的缺失及電商平臺對入駐商家的審核把關不嚴。對此,監管部門完全可以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對違規者處於高額罰款等制裁,而非等到事件曝光後再亡羊補牢。

  一定程度上,職業打假人是一面鏡子,職業打假群體的蓬勃興盛程度與監管部門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呈反比。職業打假人的重點“關照”領域,正是監管覆蓋的漏網所在。最知名職業打假人王海的“不排除去打網紅,打微商”的宣言,是最好的舉報信。監管部門理當順勢而為,強化對此領域的監督管理,重構健康有序的消費市場,而非任由職業打假人幹了監管部門的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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