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富金融機構體系重在“補短板” 民營、普惠是關鍵
- 發佈時間:2016-03-14 07:54:0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看起來豐富的金融機構,仍有結構性短板。“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豐富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
在金融界人士看來,“民營”、“普惠”以及“中小微”仍是“十三五”金融改革中的關鍵詞,豐富金融機構體系的目標是“多層次、廣覆蓋”,以便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而據來自央行有關人士的資訊,金融“十三五”規劃正在編制,年底或能出爐。關於“十三五”期間“豐富金融機構”的相關部署,將在這一規劃中得以明確。
“當前可以預計的是,作為“十三五”開局之年,進一步推動民營銀行的設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等將是重點。”金融界人士説。
補足中小銀行這個“短板”
“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健全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發展普惠金融和多業態中小微金融組織。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穩妥推進金融機構開展綜合經營。
在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看來,健全商業性金融等提法針對的是大型機構,而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和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發展普惠等,針對的則是中小微金融機構。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關鍵詞在“民營、普惠、中小微”,且幾大落地點對應的目標都在於服務中小及小微企業,以及普惠金融。
與這一解讀對應的一大現狀是,近年來,雖然我國每人平均持有銀行賬戶數量、銀行網點密度等基礎金融服務水準已達到國際中上游水準,但普惠金融發展仍存在服務不均衡、體系不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商業可持續性有待提高等問題。
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14 年末,全國銀行網點鄉鎮覆蓋率達96%,農村基礎金融服務點覆蓋率達92%,保險服務鄉鎮覆蓋率達93%;全國每人平均擁有移動支付電子賬戶0.4個。
另一大現狀是大中型銀行發展較為充分,而小型銀行相對不足。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去年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大型銀行主導的銀行結構有效地維護了我國銀行體系的穩定,但同時小型銀行相對缺乏,又使得我國銀行體系的活力不足。
有關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末,美國擁有6300家資産規模在500億元以下的小銀行,而我國只有3669家,我國小型銀行數量相對較少。
作為補短板的一大關鍵,大力發展中小銀行,被視為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説,在整個金融體系中,中小銀行的發展不足,影響了金融體系的競爭活力和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這是結構性問題在金融領域的集中體現。經過20多年來的快速發展,廣大中小銀行通過“鯰魚效應”,已成為整個金融體系的活力源泉,成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主力軍。
“在金融體系中,‘中小銀行也是中小企業’,存在種種不平等競爭和社會歧視,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將面臨更為嚴峻考驗。因此,從國家戰略層面,應當把大力發展中小銀行,作為緩解經濟下行、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來思考。”閆冰竹説。
民營、普惠是關鍵
尚福林此前曾説過,目前我國企業融資模式出現了一些變化,大集團、大企業融資需求有較好的解決渠道,而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普遍存在融資鏈條較長、融資成本較高、融資風險較大的問題。
因此,有序發展小型銀行以及眾多中小微金融組織被認為是解決這一金融服務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在這一前提下,民營銀行的設立以及普惠金融的發展機遇顯而易見。
閆冰竹認為,民營銀行的設立將是“十三五”期間豐富金融機構體系的重點之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發展民營銀行。
此前,銀監會已出臺民營銀行、融資擔保和金融租賃等行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已基本進入常態化。截至目前,已開業5家民營銀行、7家民營金融租賃公司、33家民營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2家民營消費金融公司。
擴圍仍在繼續。尚福林12日在答記者問時説,對於新設民營銀行,銀監會已將受理許可權下放給了各地銀監局,現在各地銀監局已經全面受理申請,並同時對申請進行盡職調查,目前已經有12家進入論證階段。
除了民營企業自主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方式還包括民營資本與主發起銀行共同設立村鎮銀行;參與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重組改制。另外,20家境內外上市銀行中,境內外民間資本持有股份價值約2.2萬億元,約佔上市銀行總市值的25%。
關於發展普惠金融的相關安排,尚福林在記者會上作了具體介紹。他説,今年將以提升金融普惠程度為核心,進一步加強一些領域的金融服務,比如單列一些信貸計劃,精準扶貧。同時,加大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支援“三農”發展和改革,擴大林權和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力爭涉農的信貸投放能夠持續增加。
國務院在今年1月中旬對外公佈《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作為我國首個發展普惠金融的國家級戰略規劃,這一文件明確總體目標為到2020年要使我國普惠金融發展水準居於國際中上游水準。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根據國務院的規劃,發展普惠金融,除了發揮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作用之外,還要規範發展各類新型機構。分析人士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以及農民合作社、擔保機構等各類新型機構均在此列。
不過,被視為普惠金融一員的網際網路金融,前景存疑。“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以及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關鍵詞均是“規範”,而在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提法還是“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
12日,尚福林和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均明確提及要聯合有關部門對網際網路金融開展專項治理,尚福林還公開提到了e租寶涉嫌非法集資案。
近期,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英凡研究院聯合發佈的《網際網路金融專題報告》提到了一組數據:截至2015年底,3858家P2P平台中,“問題平臺”高達1263家,跑路問題佔“問題平臺”的比例達到52.83%。
系列風險事件促成了監管態度的轉向。拍拍貸CEO張俊就此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説,從促進健康發展到規範發展,意味著行業企業將面臨從無門檻到有相當監管和合規要求的門檻的轉變,不具備相應能力的平臺將退出這個市場。
綜合化經營待突破
除了機構的設立與發展,綜合化經營亦是“十三五”期間豐富金融機構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則將這一表述升級為“穩妥推進金融機構開展綜合化經營”。
連平説,綜合化經營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目前非銀行機構綜合化經營發展相對較快,應該也要推動銀行綜合化經營進展,畢竟銀行規模最大,且有發展空間。連平認為,可以考慮設立金控集團,下設包括銀行、保險等機構。
當前,銀行綜合化經營仍面臨法律上的障礙。根據現行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産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目前銀行綜合化經營常見的形式是,銀行旗下設立眾多各類子公司,比如建行旗下即設有建銀國際、建信基金、建信租賃、建信信託、建信期貨等十多家子公司。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推動投貸聯動試點,就是讓銀行設立子公司以實現“投端”的落地。
全國人大代表、浙商銀行董事長沈仁康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為便於銀行開展綜合化經營,減少不利的制約因素,建議在監管政策上給予一定的寬容度和創新支援,特別是銀行在風險管理架構完善、風險控制較為良好的情況下,可以支援銀行加快嘗試綜合化經營。
沈仁康還建議,要從更大程度上修訂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規,加快培育金融市場,特別是規範證券市場和債券市場的發展,創新跨金融領域內的監管模式。⊙本報兩會報道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