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之困:積弊難除,丟了“風光”
- 發佈時間:2016-03-13 03:31:12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瞿劍)《國家電網公司促進新能源發展白皮書(2016)》3月11日在京發佈。白皮書就公眾關注的一個時期以來部分地區出現的棄風棄光現象指出,根本原因在於新能源開發與市場不匹配、跨省跨區輸電通道不足、電源結構不合理、政策機制不健全。
白皮書顯示,我國新能源裝機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而用電負荷集中在東中部地區。受經濟發展水準影響,“三北”地區負荷需求小,新能源消納的市場容量有限。加之近年來,包括新能源在內的各類電源持續快速增長,總體呈現電力供大於求局面。目前,全國新能源裝機佔最高用電負荷和總裝機的比例分別為21%、11%,而新能源集中開發地區遠高於全國水準:蒙東分別為171%、35%,甘肅分別為143%、40%。導致部分地區消納空間不足。
現有輸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只有1400萬千瓦,佔新能源裝機比重不足10%。“三北”地區7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目前僅建成了±800千伏哈密-鄭州特高壓直流工程。±800千伏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準開工,計劃2017年投産,比酒泉風電基地建設滯後2-3年。跨省跨區輸電通道不足,難以實現在更大範圍消納新能源。
我國“三北”地區火電佔比達到70%,而抽蓄、燃氣等靈活調節電源比重不足4%,東北僅為1.5%。東北地區火電機組中,供熱機組佔比高,吉林供熱機組比例達到78%,冬季採暖季,保供熱和新能源消納的矛盾非常突出。據統計,2015年67%的棄風發生在供暖期,低谷棄風電量又佔總棄風的80%。電源結構不合理,系統調峰能力嚴重不足。
我國電力長期以來按省域平衡,跨省跨區輸送需要國家層面規劃明確。大型水電基地(如三峽)一般在建設之初就明確了外送方向和消納份額,保障了電能的消納。但目前我國缺乏針對大型新能源基地消納送出的規劃,也尚未建立促進跨省跨區消納新能源的市場化機制。在目前用電需求不足,裝機過剩的情況下,各省消納外省新能源的意願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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