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框架變革 代表委員建議建風險聯防機制
- 發佈時間:2016-03-11 07:53: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唐雙寧建議成立國家層面的“金融安全委員會”
■本報兩會報道組 左永剛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變革現有金融監管框架問題被高度關注。在金融業務相互滲透提速以及跨市場活動日益頻繁的客觀背景下,今年金融監管框架將胎動。
目前,由分業監管向綜合監管體制轉變的共識已基本形成。
對於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快改革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制,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
《“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也提出,“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並完善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明確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構建貨幣政策與審慎管理相協調的金融管理體制”。
全國兩會期間,不少全國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議以及全國政協委員提交的提案涉及金融監管框架改革。《證券日報》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唐雙寧建議,成立國家層面的“金融安全委員會”,成員包括“一行三會”以及財政、工信、網辦、公安、安全、商務等部委辦,發揮綜合防範金融風險的“拉網式”安全平臺作用。
致公黨提交的相關提案也提出,在現有監管框架基礎上加以協調,打破現有分業監管模式,組建統一的金融監管委員會。進一步加強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構建良好合作環境。解決如杠桿交易過度、多空機制不均衡、股市缺乏有效熔斷機制、新股發行存在制度缺陷等問題。解決政策出臺時機把握欠妥、宏觀部門與行業監管部門協調配合不足的矛盾。
12類風險交織並存
亟待建立金融風險聯防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司巡視員王順認為,隨著我國金融發展水準不斷提升,金融市場間的融合日益加深,金融産品的複雜程度和跨界特徵日益凸顯,以網際網路金融為代表的新興業態日益豐富,以往的監管優勢已逐步淪為劣勢,其弊端愈發凸顯。特別是金融混業經營發展成為趨勢的背景下,分業監管體系在結構上日趨碎片化,監管真空和縫隙越來越大。近年來頻繁顯露的局部風險特別是近期資本市場的劇烈波動表明,現行分業監管框架已無法有效保障金融安全和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
唐雙寧認為,當前中國金融風險趨於嚴峻,並出現需要高度重視的新特徵:一是金融風險多重隱患。由不良貸款引發的信用風險,業務人員違法違規引起的操作風險,匯率、利率、股市波動引發的市場風險,創新過度引發的法律風險,資産負債錯配引發的流動性風險,監管缺失引發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和非法集資風險,金融國際化引發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多重金融風險隱患逐漸顯現,對中國金融安全構成威脅。
二是風險之間交織並存。傳統風險與創新風險交織並存、合規風險與違規風險交織並存、資本市場風險與資金市場風險交織並存、合法機構風險與非法機構風險交織並存、法律風險與道德風險交織並存、監管風險與無監管風險交織並存、本幣風險與外幣風險交織並存、科技風險與人為風險交織並存、表內風險與表外風險交織並存、境內風險與境外風險交織並存、實際風險與心理風險交織並存、真實風險與資訊風險交織並存。上述12類風險交織並存,大大增加了風險的複雜程度和處置難度。
“多重風險隱患的蔓延,特別是風險之間交織感染,使得金融風險出現明顯的跨行業、跨機構、跨市場、跨領域、網路化聯動的趨勢。面對這種趨勢,單個的監管部門,單一的管控方法將無法有效防止風險蔓延,去年6月份以來股市異常波動等多個風險事件,充分反映了當前金融風險的新特點和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必須建立金融風險聯防機制。”唐雙寧建議。
監管機制改革與基礎設施
統一管理相配合
為此,唐雙寧提出三條具體建議,一是加快聯防機制頂層建設。配合金融改革總體方案,建立各金融主體之間的制度協調機制,提高金融聯動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在金融風險預測、分析、評估和防範方面,形成常態化的資訊溝通和工作協作機制;二是成立金融安全委員會;三是建立金融安全資訊網路。
兩會期間,代表委員不僅提出多份有關體制機制方面的建議,更有在加強基礎設置審慎管理的建議。湖南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羅祖亮也建議,由央行建立統一的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和金融綜合統計體系,建立有效的金融風險識別和危機預警機制。
王順建議,由央行統籌,建立對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統一的管理框架。可以分兩步走:一是在現有監管體制下,首先將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管理許可權統一劃歸央行,在央行內部設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各金融市場系統平臺、交易平臺,負責協調各監管部門完善交易和管理制度框架,併為各金融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預留好系統介面。二是在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完成的情況下,按照新的監管體制框架,整合現有各類金融市場交易平臺,以市場化需求為導向,以風險管理為基礎,本著便利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原則,搭建統一的金融市場交易平臺,改造舊有平臺,實現金融市場中各交易領域的互聯互通。在制度建設方面,要基於統一金融市場監管的根本要求,建立普適性的金融市場交易規則,進一步降低行政管制,促進金融體系深化發展。
致公黨提案還建議,充分利用大數據實施個性化金融監管,增加多樣化監管手段,提供更為準確的投資資訊,有效打擊內幕交易,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儘快研究制定應用大數據加強金融監管頂層設計,儘快在一些風險大的領域開展大數據應用的試點示範。(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