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購買非住宅享1%成交價契稅補貼
- 發佈時間:2016-03-07 09:29:44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吳雲輝)非住宅去庫存有了新政策。今年內,市民在城區購買非住宅,將由受益財政按成交價格1%給予買房人所納契稅補貼。此外,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允許商住混合用地項目中商業等非住宅調整為服務型公寓,調整幅度最高為50%。
根據市政府印發的《關於我市非住宅去庫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市將適當控制商服用地供應規模,其中包括實行總量控制、分區限制、暫緩辦理徵收安置以外的新增村集體産業用房(商務辦公、酒店類)項目審批。
同時,我市將允許對已出讓非住宅項目進行調整轉型。其中值得一提的包括,允許非住宅項目進行業態轉型,用於建設國家支援的新興産業、養老産業、文化産業、體育産業等項目;允許商住混合用地項目中商業等非住宅調整為服務型公寓,調整幅度不超過50%。
對於在我市城區購買非住宅的,我市還會按照規定的契稅徵繳政策,依據繳庫級次,由受益財政按成交價格1%給予買房人所納契稅補貼;同時,允許企業或其同一法人的其他企業利用本市城區範圍內,無抵押、未查封的自有固定資産抵扣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進一步放寬非住宅預售資金監管政策,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和成本;如果是居民因房屋被徵收選擇貨幣補償後購買非住宅,購房款不超過貨幣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
據悉,該政策從3月1日起已經執行,試行時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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