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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開展農業文化遺産普查與保護

  • 發佈時間:2016-03-05 08:31:12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閔慶文劉某承焦雯珺

  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正式發佈。值得注意的是,“開展農業文化遺産普查與保護”第一次出現在中央一號文件中。

  我國是最早響應並積極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産保護的國家之一。中國的農業文化遺産保護經驗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中國的科學家和農民代表先後受到糧農組織的表彰,中國政府的大力推動使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産成為糧農組織的一項業務工作。同時,農業文化遺産發掘與保護也極大地提高了全社會對於農業文化遺産及其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促進了遺産地生態保護、文化傳承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在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開展農業文化遺産普查與保護”,既表明瞭黨和國家對農業文化遺産發掘與保護工作的高度認可,也指出了當前農業文化遺産工作的重點。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我們的農業文化遺産發掘與保護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仍然存在著概念與內涵認識不清、底數與瀕危狀況不清、保護與發展動力不足等問題,需要進行深入的思考和有效的解決。

  思考之一:開展農業文化遺産普查與保護,應當深刻認識農業文化遺産的概念與內涵。在《重要農業文化遺産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農業文化遺産是“我國人民在與所處環境長期協同發展中世代傳承並具有豐富的農業生物多樣性、完善的傳統知識與技術體系、獨特的生態與文化景觀的農業生産系統。”

  農業文化遺産的特點突出表現在活態性、動態性、適應性、複合性、戰略性、多功能性、可持續性與瀕危性等幾個方面。與一般意義上的自然與文化遺産或以前農業歷史與農業考古研究中的農業遺産的概念不同,農業文化遺産是人類與其所處環境長期協同發展中創造並傳承至今、依然具有生産功能的獨特的農業生産系統;悠久的歷史淵源、獨特的農業産品、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完善的知識與技術體系、較高的美學和文化價值以及獨特的民俗文化,使其內涵更為豐富;農業文化遺産不僅是農耕文化的“歷史記憶”,更是當今和未來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智慧源泉”。

  思考之二:開展農業文化遺産普查與保護,應當科學把握保護農業文化遺産與發展現代農業的關係。工業化農業是農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在提高産量、保障供給、解放勞動力、提高經濟效益與經營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也帶來了農業生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資源與能源消耗過度、總體效益下降等問題。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真正可持續的現代農業,應當是生物、工程、資訊、管理等現代科學技術與整體、協調、迴圈、再生等傳統生態思想相結合的,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産品安全、效益顯著的生態迴圈農業。

  農業文化遺産是傳統農業的精華,傳承了整體、協調、迴圈、再生的系統特徵,蘊含著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傳統的資源管理知識以及適應性的生産技術,表現出巧奪天工的景觀設計。因此,“在發掘中保護、在利用中傳承”農業文化遺産,不僅是對生態脆弱、經濟落後、文化底蘊豐厚地區農業可持續發展途徑的有益探索,也是為現代農業發展保留彌足珍貴的生物基因、技術基因和文化基因。

  思考之三:普查是開展農業文化遺産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應當重點做好總體設計、統一實施、科學分析、系統整合四項基本工作。農業文化遺産普查不是一項簡單的行政工作,而是一項系統性的技術工作。

  首先,要做好總體設計,科學編制普查方案。普查對像是“活態的”傳統農業生産系統,因此,應當以聯合國糧農組織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産和農業部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産的定義和遴選標準為基礎。要明確作為農業部門一項重要工作的農業文化遺産和文物、文化、住建等部門已經開展的農業遺址、農業民俗和傳統村落普查與保護工作的區別與聯繫,也應當明確與農業歷史與考古研究中的古農書、古農具及其技術與文化的區別和聯繫。在充分研討和科學論證基礎上,編制普查標準、導則、指南與行動計劃。普查資訊表設計,應從遺産系統及其組成要素出發,以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漁業及其複合系統為重點,融入資源利用與生態保育等知識與技術體系及農業生態文化景觀等要素。

  其次,要做好統一實施,有效組織普查活動。在農業部的統一管理下,由其重要農業文化遺産專家委員會為基礎,建立自上而下佈置、自下而上整合的普查方法,組織一支涵蓋相關學科、由有關科研人員和農業管理人員組成的技術隊伍,做好組織培訓、試點普查工作,再開展全面普查,確保第一手資料與資訊(包括圖片與影像)的收集。

  第三,要做好科學分析,確保普查資訊完整。普查不僅是簡單文字、數據、圖像資訊的羅列,更是系統特徵的全面反映。應提高普查的科學性與成果的應用性,在基礎資訊收集的同時,開展對系統特徵與空間分佈的分析,歷史演變及影響因素的分析,多重功能與多元價值的分析,以及穩定性、瀕危性與保護緊迫性的分析,力求全面摸清農業文化遺産家底。

  最後,要做好系統整合,全面展示普查成果。普查成果應以圖件、可視化數據庫等多樣化的方式呈現,需要建立包括基礎地理、歷史文化、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等基礎資訊在內的農業文化遺産數據庫,編制農業文化遺産名錄和分佈圖,完成農業文化遺産專題研究報告。同時,借助普查工作推動發掘與保護工作,通過固定和巡迴等方式開展專題展覽,以在全社會形成保護農業文化遺産的良好氛圍。

  思考之四:農業文化遺産保護,應當重點解決為何保護、保護什麼、誰來保護、如何保護四個關鍵問題。

  關於“為何保護”,主要是因為農業文化遺産所具有的多重價值。主要包括生態與環境價值、生計與經濟價值、社會與文化價值、科研與教育價值以及示範與推廣價值等方面。

  “保護什麼”與農業文化遺産的內涵有關。農業文化遺産的保護對像是一個活態的、複合的、有適應能力的、有戰略意義的、有多種功能的、有瀕危性的系統,因此,保護的是傳統農業生産系統的所有組成要素,既包括品種資源、傳統農具、傳統村落、田地景觀等物質部分,也包括傳統知識、民俗文化、農耕技術、生態保護與資源管理技術等非物質部分。

  “誰來保護”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農業文化遺産是先民創造、世代傳承,其所有者應當是依然從事農業生産的“農民”,他們理應成為最主要的保護者和受益者。但必須看到,之所以要對農業文化遺産進行保護,正是因為它在現今條件下處於“瀕危”狀態。如果僅靠農民進行保護,不僅難以實現保護目的,而且把屬於全人類共有共用的“遺産保護”重任壓到本就處於弱勢群體的農民身上也是不公平的,應當建立以政府推動、科技驅動、企業帶動、社區主動、社會聯動為核心的“五位一體”的多方參與機制。

  “如何保護”是需要不斷探索的問題。一是應當確立農業文化遺産保護的基本原則,即“保護優先、適度利用,整體保護、協調發展,動態保護、適應管理,活態保護、功能拓展,現地保護、示範推廣,多方參與、惠益共用”;二是應當建立以生態補償與文化補貼為核心的政策激勵機制;三是應當建立以農業生産為基礎,以農産品加工業、食品加工業、生物資源産業、文化創意産業、鄉村旅遊産業為主要內容的“五業並舉”的産業促進途徑,以實現農業文化遺産的功能拓展與動態保護。

  農業文化遺産保護強調的是“動態保護”與“適應性管理”,既反對缺乏規劃與控制的“破壞性開發”,也反對僵化不變的“冷凍式保存”。通過保護,希望能使農業文化遺産地成為開展農業科學技術研究的平臺、展示傳統農業輝煌成就的窗口、發展生態迴圈農業的生物與文化“基因庫”、生態文化型農産品的生産基地和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發展的主要目的地。(作者單位: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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