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可《廣西防城港核電廠一、二號機組調試大綱(E版)》的復函
- 發佈時間:2016-03-04 16:17:30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西防城港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呈報〈廣西防城港核電廠一、二號機組調試大綱(E版)〉的函》(桂防核函〔2015〕163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廣西防城港核電廠一、二號機組調試大綱(E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認可。
你公司在廣西防城港核電廠一、二號機組的調試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該大綱,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確保調試的安全和品質。如果調試過程中發生重大不符合項,應及時上報我局和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國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1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