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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8家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 涉及資金逾22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3-04 08:33:4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證監會重罰股東違規減持的同時,仍有不少上市公司依然“我行我素”。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顯示,今年以來至少有24家上市公司發佈了股東或高管違規減持的公告,再加上被交易所點名批評的奧飛動漫廣博股份艾迪西以及科大訊飛等,股東違規減持的上市公司至少達到了28家。據不完全統計,違規金額超22億元。

  仔細查看,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的類型,絕大部分是違反《證券法》第八十六條“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內和做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規定。

  上述28家違規減持的上市公司中因上述原因就有13家,而窗口期違規減持的上市公司則有4家,分別為奧飛動漫、科大訊飛、廣博股份及皖江物流。其中皖江物流更因為公司前監事減持行為同時違反《證券法》三項規定,而被證監會予以公開譴責。

  皖江物流前監事遭公開譴責

  隨著上市公司年報及季度陸續披露,今年2月份以來,深交所對“窗口期”違規交易發佈了多份監管函,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3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向奧飛動漫副總裁陳德容發出一份監管函。監管函內容顯示,2月29日,奧飛動漫披露年度業績快報,但公司副總裁陳德容卻在公司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也就是2月23日賣出公司股票87500股,交易金額達358.75萬元。

  除奧飛動漫外,科大訊飛、廣博股份及皖江物流在今年被曝出股東窗口期違規減持。

  具體來看,深交所3月1日發佈的監管資訊,廣博股份擬於2月29日披露2015年度業績快報,但公司董事胡志明在2月25日以67.14萬元買入公司股票2萬股;2月22日,深交所網站披露,科大訊飛2015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日期為2016年3月15日,而吳相會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在公司年度報告披露前30日內,于2016年2月15日賣出公司股票20萬股,交易金額為565.18萬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與深交所直接點名批評及股東單一違規行為不同,皖江物流監事的減持行為同時違反了《證券法》三項規定。

  2月4日,皖江物流發佈公告稱,經查明,2015年10月20日,皖江物流監事艾強買入公司股票10萬股,成交均價6.156元/股,成交金額61.56萬元。次日,艾強又將上述股票全部賣出,成交均價6.15元/股,成交金額61.5萬元。

  另經核實,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了三季報,艾強前述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定期報告披露前30天內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艾強賣出股票的行為,也違反了《證券法》關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短線交易的規定;同時,艾強的減持行為還違反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第一條關於“從即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的規定。對此,證監會對監事艾強予以公開譴責。

  至少28家公司違規減持

  除上述4家上市公司股東窗口期違規減持外,《證券日報》記者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顯示,還有24家上市公司違規減持。具體來看,因違反前述《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共有13家。

  因違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18號公告中有關“自2015年7月8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規定的上市公司共有11家。

  其中,騰達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達建設”)同時違反了短線交易及減持未及時披露的規定。

  2月2日,騰達建設發佈公司稱,2015年8月24日,職工代表監事林歡買入騰達建設股票28000股,成交均價為4.88元/股。9月8日,林歡賣出騰達建設股票5000股,成交均價為4.24元/股。10月8日,其才將上述事項告知公司,並完成股份變動情況填報。根據公司公告,監事林歡在6個月內買入股票又將其賣出,構成短線交易。

  另經查明,林歡未直接參與公司日常經營決策,其已主動承諾在未來12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票,並於法律法規允許其增持的時間窗口開啟時即通過二級市場增持不少於5000股,為此,證監會酌情從輕處理對騰達建設監事林歡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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