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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日子過成段子

  • 發佈時間:2016-03-04 05:33:03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上熱門帖子缺乏常識

  阿荷評彈

  最近,有兩則文章在朋友圈轉發率奇高。

  一個是關於賣房套現的説法:“我和我老婆現在在北京只有一套房子,我可以把房子只寫在我老婆一人名下,然後和我老婆假離婚。現在這套房子值700萬元,我讓她把房子1000萬元賣給我,我首付她300萬元,貸款700萬元。這樣,我們繼續住著房子,手裏多了700萬元,這700萬元投資産生的利益,剛好可以用來還貸。如果房價大跌,我就不還貸款了,讓銀行把房子拿走。這樣我們的房子就在高位變現了;如果房價繼續漲,我還可以在適當的時候真賣出去,再賺差額。現在北上廣有很多人在這麼做,這就是次貸危機的來源。”

  由於不知道出處,“段子手”是舉個例子還是真有其事實難斷言,而那一句“北上廣有很多人在這麼做”也是疑點重重。別人的朋友圈本人不知道,反正本人的朋友圈大多數人都認為這種做法不可行。

  另一個則是“廣州還買啥樓”。文中列舉了廣州市區廚房和浴室、臥房的價格,對比在外使用付費或免費的服務,得出的結論是:好過買樓。同樣,朋友轉發此則文章也是充滿鞭撻之意,一位朋友留言道:“等小編有了孩子就不會這樣説。”

  轉發率高並非就是真理,這兩篇文章缺乏基本的常識。

  離婚夫妻間賣房套現,從實際來看是對二手房交易缺乏認識。從避免高稅費來看,離婚析産不需要花大錢,憑離婚協議和離婚證即可在房管局以50元出一本新證,就可以解決房産證除名的問題,而如果一定要進行交易(段子手也不是傻的,直接交易可以直接辦住房按揭,否則只能作純抵押貸款),契稅和營業稅、個稅加起來是1%~10%不等,以估值700萬元來算,也就是説稅費成本至少是7萬元。就算是真的辦成了住房按揭(夫妻先離婚,再買賣)或是純抵押貸款(夫妻離婚析産,再做純抵押貸款),市值700萬元的房子高估成1000萬元也是相當有難度的,即使一切如願,銀行審批購房者還款能力是一個坎,無論是住房按揭或者純抵押貸款,要求購房者必須月收入是月供額的兩倍以上,估值1000萬元,貸款7成,700萬元按揭10年,按基準利率8.5折計算,月供額是7.2萬元,試問一個有月收入14.4萬元的人,會耍小聰明而不去掙大錢?買理財産品,年化收益率約是5%,700萬元一年所得是35萬元,5個月按揭款就燒掉,其他7個月怎麼辦?

  至於那些説樓價貴,大家去住酒店、洗大眾浴室、吃飯堂的做法,不外乎是對高樓價的情緒宣泄,一個人或家庭對四堵墻圍成的私密空間的需求,是人類進化的天性。老早之前業界就有長租是否現實的討論,事實上即使個人不追求樓價升值而選擇長期租房,本地不像國外某些地方有租金控制(rent-control)的立法,工薪族勢必面對日益上漲的租金和變動無常的搬遷,你真的認為可以把段子過成日子嗎?

  (李鳳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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