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連續三年提高高齡補貼標準
- 發佈時間:2016-03-02 18:3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西寧3月2日電 (張海雯)記者2日從青海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青海省從2014年起連續三年提高高齡補貼標準。從2016年1月1日起,將70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標準在原基礎上月每人平均調整提高20元(人民幣,下同)。
據了解,2010年9月青海省建立高齡補貼制度,為80周歲及以上持有本省戶口的老年人發放補貼,高齡補貼不分地區、不分城鄉,全省統一發放。2012年擴大高齡補貼發放年齡範圍,對該省70至79周歲、持有青海省戶口的老年人發放每月30元的補貼。2014年,青海省首次提高高齡補貼標準,將7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在原有的基礎上月每人平均提高20元。
提標後,70~79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90元;80~89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120元;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60元。這是繼2014年提高高齡補貼標準之後連續第三次提高補貼標準。
2016年,青海省享受高齡補貼人數將達到30.11萬人,預計發放高齡補貼資金3.36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