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規範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招投標行為
- 發佈時間:2016-03-02 16:26: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3月2日電(記者 楊迪)為規範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招投標行為,財政部、人民銀行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印發2016年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招投標規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每家參與銀行投標額不得超過當期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招標額的20%。
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以下簡稱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是指將國庫現金存放在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以國債或地方政府債券為質押獲得存款並向財政部支付利息的交易行為。
《通知》規定,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招標通過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招標系統(以下簡稱招標系統)進行。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採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方式招標,招標標的為利率,邊際中標利率為當期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利率。
《通知》對投標標位變動幅度和最高投標額限定進行了限定。投標標位最小變動幅度為0.01%,可不連續投標;每家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參與銀行(以下簡稱參與銀行)每一標位最小投標限額為0.1億元,投標額變動幅度為0.1億元的整數倍。每家參與銀行投標額不得超過當期中央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招標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