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窮窩窩” 過上新生活
- 發佈時間:2016-03-01 05:32:48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沈麗莉
實習生 劉雲霞
“吃水基本靠擔,生活基本靠田”、“一方水土難養一方人”是我省許多貧困山區農民生活的真實寫照。面對農村人口多、貧困程度深的問題,“十二五”以來,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扶貧攻堅行動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舉措。
“十二五”期間,全省累計投入各類資金133億元,其中,國家易地搬遷專項資金25.86億元,中央財政扶貧資金5億元,省級財政配套資金11.85億元,地方配套資金4.96億元,群眾自籌資金85.35億元。共搬遷71個縣(區、市)的貧困群眾12.7萬戶63.5萬人,搬遷規模是“十一五”的1.8倍。
全面實施統籌兼顧
“十二五”以來,我省堅持以扶貧“對象、目標、內容、方式、考評、保障”六個精準要求為統攬,立足省情實際,瞄準居住在環境惡劣、生態脆弱、不具備基本生産和發展條件的區域需搬遷的貧困人口,先後科學編制了《甘肅省“十二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甘肅省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規劃(2013–2018年)》,以促進全省貧困地區發展和群眾脫貧致富為目標,以改善生存環境和發展條件為核心,把易地搬遷同基礎設施建設、配套産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同規劃、同部署、同建設,增強了易地搬遷工作的科學性、整體性和針對性。
同時注重省級財政支撐,在國家補助的基礎上,每人平均增加2000元的省級財政配套資金,將補助標準提高到了8000元;統籌安置各項資金,積極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共同用於安置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産業開發等項目建設,變“獨唱”為“合唱”,有效提升項目整體效益;注重金融創新扶持,把引導與自願結合起來,對搬遷群眾每戶落實5萬元以內、貼息3年的優惠貸款。
堅持因地制宜,以高效益安置模式實現靈活搬遷。各地嚴格遵循“安居與樂業並舉、搬遷與脫貧同步”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安置模式。集中與插花安置相結合,一方面,依託城鎮和中心村、工業園區、重大工程、國有農林場和礦區棚戶區改造等實施集中安置。配套建設一批引水灌溉工程,以水定地,以地定人,有效解決搬遷群眾上學難、看病難、吃水難、行路難、發展難的“五難問題”;另一方面,結合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及進城務工等方式,穩步推進插花安置。(轉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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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天覆地新變化
走進鎮原縣三岔鎮高灣村,只見一棟棟新房依路而建,砂石路已通到群眾家門口;村組活動中心、便民商店、綠化帶、群眾健身器材等配套設施一應俱全。來到村民李偉章家,讓人眼前一亮,所有房屋一律瓷磚貼面,安裝防盜門,太陽能、太陽灶等設施一應俱全。進入房內,沙發、液晶電視格外引人注目。“今年,我們家借助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新修了大房子,燒上了暖氣,我做夢都想不到我還能住進這樣好的房子。”李偉章開心地説。
在鎮原縣郭原鄉,群眾爭相細數這幾年鄉村的變化:幾年前,我們村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非常落後,山區群眾多數住在土窯洞,出行走山間羊腸道,吃水要到溝裏去挑。如今,該鄉借助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修道路、打水井、建新房、興産業……短短幾年時間,村上的變化翻天覆地。
這是“十二五”期間,71個縣12.7萬戶貧困群眾的共同感受。幾年來,我省堅持易地扶貧搬遷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結合,對部分長期在外打工或從事商貿活動且自願在城市永久居住的農戶,按照個人意願,採取購買城區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房等方式進行城區安置,並配套落實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政策。
易地扶貧搬遷與生態治理相結合,與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工程相結合,大力實施“下山入川”工程,增強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
圍繞安居樂業,以高水準富民舉措助力後續發展。我省始終把搬遷群眾“穩得住、能致富”作為突出任務來抓,圍繞增收致富、安居樂業,持續加大技能培訓力度,積極搭建就業平臺,培育壯大富民産業,確保生活有保障、就業創業有崗位、增收致富有門路,不斷增強搬遷群眾發展動力和潛力。
易地扶貧搬遷顯成效
“十二五”以來,共新建安置住房及附屬用房12.7萬套、1084萬平方米,調整和開發基本口糧田26.76萬畝,修建堤防及排水渠658.33公里,新建及改擴建道路2085.31公里,建設安全飲水工程938處,安裝農電戶表工程54834戶,擴建學校6684.11平方米、衛生所6998平方米、村委會8580.99平方米。通過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安置區基礎設施得到顯著提升,有效解決了搬遷群眾的住房難、行路難、吃水難、就醫難、子女入學難等問題。
各地對搬遷群眾産業發展進行分類指導、分類扶持,因地制宜選擇産業模式,通過發展特色農牧業、農産品加工業、勞務經濟、現代服務業等富民多元産業,加大産業聚集,有效拓寬了搬遷群眾增收渠道。充分調動搬遷群眾自主創業的積極性,強化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增強搬遷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讓貧困群眾有業可就,穩定脫貧,做到了“穩得住、能致富”,逐步融入到當地社會。
通過項目的實施,搬遷群眾從長期形成的“越窮越墾、越墾越窮”的惡性迴圈中解放出來,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的壓力,土地和勞動力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充分結合退耕還林(草)等優惠政策,加強水源林、草場、耕地等的保護,促使遷出地的生態環境得到較好的恢復和改善,促進了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實現了脫貧致富與生態建設的“雙贏”。
我省通過項目的實施,使搬遷群眾切實感受到了黨的溫暖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感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幹部的關心和關愛,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特別是基層政府工作人員深入一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改進了作風、提升了效能,鞏固了執政基礎,提高了當地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歡迎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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