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産業也需要一次“供給側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3-01 00:29:3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中醫藥發展規劃升級至國家戰略。《綱要》指出,到2020年,中藥産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對於我國中藥産業而言,這無疑是一場“及時雨”。一直以來,品質標準缺失、專利意識淡薄、科技研發滯後等問題困擾著我國中藥産業,國際中藥市場已被“洋中藥”壟斷,國內市場也越來越受到“洋中藥”的衝擊,國藥振興之路任重道遠。
多名業內人士表示,期盼《綱要》落實過程中,在完善中藥品質標準、中藥智慧財産權保護、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等方面出臺細緻、可操作性強的政策細則,從中藥産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入手,讓老祖宗傳下來的中藥瑰寶走向世界,實現華麗轉身。
首先,制定細緻的中藥品質標準體系。華森制藥集團董事長遊洪濤建議,傳統中草藥養生講究原料的道地性,“道地藥材”是高品質産品的第一保證,應對中藥材種植的各個環節,如每畝地的種植密度以及水、農藥、肥料的使用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
與此同時,太極集團董事局主席白禮西建議,中藥産品的品質標準,不僅要將復方中藥的藥理成分分析清楚,還應包括各種成分對什麼疾病有效,各種成分之間的比例如何組合,對什麼疾病有什麼治療效果等。生産流程的標準、生産基地標準、管理標準、包裝標準等也都需要明確。另外,在完善品質標準體系的同時,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過程監管,對使用違禁農藥、成分藥效標示不清等違規行為予以嚴厲處罰。
其次,加強中藥産業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一方面,可考慮建立中醫藥和智慧財産權保護專項機構,開展智慧財産權研究,引導企業提高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從科研、經營策略和發展戰略的高度重視專利作為無形資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借鑒其他國家的相關法律,研究制定既符合我國中藥特點,又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智慧財産權制度,縮短專利審批週期、擴大保護範圍,同時與國際接軌,為我國傳統醫藥智慧財産權保護尋求國際依據。
第三,出臺所有可操作性強的政策細則,加大對企業創新的支援鼓勵力度。例如,目前中藥企業科技創新大部分是靠企業自身組織力量完成,而科研人員又分散在不同的科研院所,難以形成合力,可建立中藥研發國家隊,整合社會智力資源,打造“沒有圍墻的研究院”。
同時,應破除挫傷企業創新積極性的體制機制障礙,在政策層面對企業創新予以支援鼓勵。例如國家不僅應對新藥研製期間予以支援,還應在産品進入市場後繼續予以大力支援,例如對實現創新突破、獲得核心專利的企業加大獎勵力度,支援新藥優先進入醫保目錄、基藥目錄,要求各省市對新藥優先招標採購等。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