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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網店不強制工商登記 “掌聲過後”還須加強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2-29 15:3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近日舉行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不強制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個人網店是否登記對於店主、消費者來講有著什麼樣的影響呢?個人網店不登記,消費者的權益又將如何得到進一步保障呢?

  網店不登記 動了誰的奶酪

  “我的網店真的要開始動手了,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啊!”在微網志平臺上,網友“川北小哥”給這則新聞連發了數個讚。他説:“國家工商總局‘一把手’的發言,夠權威了吧?這下關於個人網店要不要辦理工商登記的爭論該歇下來了吧?”

  與這位“川北小哥”觀點一樣,不少身為網店店主的網友,紛紛給這則新聞發來了“大拇指、鼓掌、微笑”等表情,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網友“小傑”説:“這個不錯。網店大部分是大學生創業,我就是其中之一,本來就沒有人脈,就是靠執著。”網友“善德百福”説:“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草根嘛,如果都要去登記,估計一大批個人網店要關門。”

  但是也有部分網友拿起了“磚頭”。網友“葉兒”説:“所以騙子也就多了起來,查也查不到。”網友“孫涵”則表示:“那就意味著不收稅了唄!”

  省電子商務協會副會長何道斌介紹,阿裏研究院發佈的《2015年中國淘寶村研究報告》顯示,福建省縣域電商發展指數排名全國第三,全省有淘寶村71個,淘寶鎮7個,個人網店蓬勃發展。按照此前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網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我省工商部門也是實行“並沒強制要求個人開網店註冊辦照的制度”。

  在眾多網友爭論“個人開網店要不要進行工商登記”的背後,究竟隱含著什麼呢?何道斌表示,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業”的大潮下,尤其是“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個人網店如雨後春筍般多了起來。但要看到一點,不少個人網店經營狀況並不是很理想,讓他們進行工商登記,也就意味著增加網店運營、管理成本,要去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繳納稅收。對於這些初始創業實力較弱的電商們來説,他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提供傾斜性支援政策。至於為什麼部分網友會持相反意見,他説:“這部分網友大多是消費者,因為從一定程度上來講,個人網店實行工商登記之後,將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

  登記之爭 凸顯監管難題

  儘管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的明確表態已經讓不少店主吃了定心丸,但是此前“個人網店需要登記”一説又是從何而來呢?據了解,今年1月,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發出聲明,稱“網店無須辦照的特殊規定不宜長期延續”,並建議在電子商務法草案中,寫入“平臺商必須履行向執法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主體資訊的義務,以及配合調查取證的義務”的規定。網監司在聲明中認為,自然人網店免除工商登記,導致監管部門長期無法掌握相關主體資訊,即便找到了違法經營者,也常常因為工商執法人員無權進入個人民宅而無法取證執法,不規範的自然人網店已成為制約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和損害我國國際形象的薄弱環節。

  對於網監司給出的理由,《2015年福建省12315資訊系統受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情況綜合分析》報告顯示,近兩年,福建省網購類投訴連續攀升,2014年受理網購類投訴1364件,比上年增長171.17%;2015年受理網購類投訴2091件,比2014年增長53.30%。投訴問題中,行銷問題最為突出,主要問題是虛假誇大産品性能,刻意誇大、虛構商品的功效或性能誤導消費者;品質問題和退換貨問題是網購投訴另外兩大熱點。

  “強制工商登記 難解假貨問題”

  對於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的表態,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他們也支援這個觀點。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太清認為,目前網購類投訴案件增多表明瞭網店監管已經成為亟須剖解的難題,如果僅從保護消費者權益角度來講,實行“對自然人網點進行工商登記這一制度”,意義並不大。工商登記雖然能夠獲得經營者主體資訊,但並不能有效保證店主以後不賣假貨、不違約。

  面臨電商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難題,怎麼監管?由誰來監管呢?魏太清更認同這一觀點:“網上沒有法外之地,第三方平臺負首要責任。”魏太清認為,以前政府都是把網路經濟平臺當成單一的被監管對象,現在更應該將平臺視為一種從事監管活動的合作夥伴,發揮第三方平臺的作用,這樣合作監管效率才會更高。他説:“監管部門依靠第三方平臺的網路技術對各個商戶進行資訊收集,遠比自己進行資訊收集簡單得多。此外,還可以依靠第三方平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對不誠信的個人網店登出經營資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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