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可全部獎勵發明人
- 發佈時間:2016-02-27 01:29:5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喬地)在25日召開的河南省科技創新大會上,公佈了一份由河南省政府辦公廳2月17日出臺的文件,文件規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的50%、最高可達100%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
這份文件全稱為《省科技廳、財政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創新創業工作政策措施和關於推進金融資本與科技創新相結合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十條,俗稱“雙十條”,在25日召開的全省科技創新大會上一經公佈,立即引起強大反響,均稱在河南科技創新工作上將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
河南省科技廳負責人解釋,“雙十條”條條具有較高含金量。為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規定科技人員離崗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孵化期3年,保留編制、人事關係,職級、檔案工資正常晉陞,最長5年內可回原單位,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在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不再審批或備案,轉化收入全部留歸單位。對自有孵化資金投資在孵企業,財政最高可按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或跟進。對網際網路、電子商務類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為推進金融資本和科技創新相結合,“雙十條”還規定,對銀行金融機構面向小微企業提供智慧財産權質押貸款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對發展眾創空間需要搭建的新創業平臺、孵化載體、政府引導資金等,科技創新涉及到的風險投融資體系、股權投資、融資融券、信貸、擔保、保險、稅收等,也都有詳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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