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向社會資本敞開農業現代化建設大門
- 發佈時間:2016-02-24 10:29:54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和管護,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創投基金、並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引導和支援社會資本開發休閒旅遊項目。在遼寧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進程中,進一步向社會資本敞開了大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7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精神,日前,遼寧出臺了具體實施意見,其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現代化發展吸引了眾多關注,實施意見的六條30款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滲透到多個環節。
在市場準入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大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和管護;鼓勵金融、社會資本通過創投基金、並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支援種業,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支援社會資本開發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的休閒旅遊項目,推進農村産業融合,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
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的同時,實施意見還提出深入推進農業智慧財産權保護和創造運用,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種子企業、農事企業和個人申請植物新品種和農産品地理標誌保護,強化企業育種創新主體地位,推動育繁推一體化商業育種技術體系建設,鼓勵種業龍頭企業上市融資、“走出去”開放發展。
為了完善農業産業鏈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實施意見還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採取按股分紅等方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建立健全風險防範機制。支援合作社發展農産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銷。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新産業、新業態。
同時,實施意見還支援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援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開展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土地託管等專業化規模化服務。完善財稅、信貸保險、用地用電、項目支援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
在涉農金融方面,實施意見提出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完善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辦法,多層次深入推進涉農資金整合統籌。鼓勵和支援涉農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改進和完善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鼓勵遼寧省內空白地區設立村鎮銀行,逐步實現村鎮銀行對縣域地區的全覆蓋。
此外,為了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創新推廣體系建設,深化種業體制改革,實施意見還提出,推動基礎性源頭創新和商業化應用創新“雙輪”驅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