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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高額滯納金到底該不該收?

  • 發佈時間:2016-02-24 09:31:55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歐陽進權

  信用卡透支欠款未及時償還,要被徵收滯納金,這本是銀行慣例,成都一法院近期卻在一例涉及信用卡的案件中判銀行敗訴。一時間,信用卡高額滯納金再次被推向了爭議的風口。那麼信用卡的滯納金到底是怎麼計算出來的?比例高不高?消費者如何規避滯納金?為此記者昨日進行了深入採訪。

  信用卡滯納金首遭否決

  據介紹,被告沙某某的信用卡透支本金375079.3元未及時償還,當地一家大型國有銀行據此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歸還上述欠款,及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並按照375079.3元未償還部分的5%,每月支付滯納金。該案未公佈具體滯納金收取金額。

  判決結果顯示,法院支援了銀行的第一條請求,部分支援第二條,否決了銀行對滯納金的主張。該法院援引憲法條文稱,信用卡本質上屬於貸款業務,滯納金月息5%,年息高達60%,已經遠遠超過最高法規定的民間借貸不得超過24%的紅線。

  這是法院第一次引用憲法論證,並否決了信用卡滯納金的合法性。

  高額滯納金從何而來

  記者昨日了解到,福州也出現過被收取高額滯納金的情況。臺江區法院表示,他們去年下半年受理過一起公訴,何某在福州一家銀行的信用卡行銷中心辦了一張信用卡,隨後透支本金4.3萬餘元,逾期3年未還,産生的利息為4.9萬餘元,但銀行計算的滯納金高達23萬餘元。何某到案後,親屬替其償還了10萬元,包含本金4.3萬餘元、利息4.9萬餘元、滯納金6806.22元。

  第三方理財監測平臺銀率網信用卡組分析師華明告訴記者,各家銀行對滯納金收取比例是一樣的,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隨著逾期金額不斷産生利息和滯納金,滯納金會越滾越高。

  記者昨日從榕城銀行業界獲悉,不少銀行設置了最低10元的信用卡滯納金收取下限。這意味著,根據滯納金的計算公式,即使欠款1元,也要被銀行徵收滯納金。

  據華明介紹,信用卡滯納金的規定來自於1999年公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其中規定:“發卡銀行對貸記卡持卡人未償還最低還款額和超信用額度用卡的行為,應當分別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和超限費。”從與時俱進的角度考慮,不少人建議取消信用卡滯納金,也有一些法律人士認為,修改滯納金條款的難點在於,現行的商業銀行法仍未得到修正,專門出臺與信用卡有關的法律有難度。

  如何避免被收滯納金

  據悉,榕城各家銀行均有發行信用卡,所設信用卡滯納金最低額度不盡相同,比如工行、招行、交行最低收取人民幣10元或1美元,工行最低收取人民幣1元,建行最低收取人民幣5元,興業最低收取人民幣20元或3美元,中信最低收取人民幣30元或美元3元或港幣30元,東亞銀行最低收取人民幣20元。

  華明認為,對於個人而言,要避免被收取滯納金,最簡單的操作方式是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確保實際還款額不低於最低還款額。

  據分析,信用卡滯納金並非持卡人未全額還款就會收取,而是指當持卡人連最低還款額都未還上的時候,銀行才會收。最低還款額是多少呢?通常是帳單的10%,也就是説1萬元的帳單,只要還了1000元,就不會被收取滯納金。

  當然,信用卡逾期産生的高額利息和滯納金只是危害之一。省委黨校副教授闞小冬説,它將影響到個人徵信記錄,進而影響今後到銀行辦理貸款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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