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監督和評估,為項目管理“保駕護航”
- 發佈時間:2016-02-23 01:30:51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指南陸續發佈,受到科技界人士的廣泛關注。細心的科研人員發現,科技監督和評估體系將“嵌入”在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全過程。該體系會不會過多地影響正常科研活動?對此,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監督和評估指導處處長鄭健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科技監督和評估工作將遵循科研規律,既突出監督和評估工作有力有效,又發揮督導和服務功能,減少對正常科研工作的影響。
“監督和評估體系借鑒了國際先進經驗,綜合運用‘制度+合同+技術’手段,一體化部署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和監督評估工作。”鄭健介紹,目前,科技部、財政部已出臺《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監督工作暫行規定》,科技評估、科研信用等相關制度將陸續出臺;此外,在相關管理辦法和合同(任務書)中也將明確監督檢查重點和評估考核指標等具體要求,體現依法行政要求。
同時,監督和評估工作在技術層面也將有新的嘗試,資訊化將貫穿始終,充分利用科技計劃項目“痕跡化”管理數據和監督評估中已積累的資訊。“監督和評估工作還將充分利用電子監督檢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對正常科研工作的影響。”鄭健説。
“監督和評估目的不僅僅是要發現問題,也是要優化管理和激勵創新,這也將成為監督和評估工作的一個核心理念,實行合規性監督和績效評估並重。”鄭健表示,“基於這個理念,監督和評估工作將採取‘內部管理和自律+公開公示+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方式展開。”
“內部管理和自律是監督和評估工作的前提,無論是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還是項目管理專業機構、諮詢評審專家和科技計劃管理部門都應積極履行這一職責,通過制度規範建設、履行法人責任、強化內部控制和自律等,實現科學決策、規範管理。”鄭健説。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他表示,在整個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公開將成為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科技計劃管理部門和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主動向社會公開科研項目立項、諮詢評審專家名單、資金安排、驗收結果及監督和評估結果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比如,這次指南發佈同時公佈了編制專家名單及形式審查責任人,下一步立項評審環節,也要公開立項評審專家名單。”
據了解,政府部門將制定監督和評估年度工作計劃,嚴控監督和評估工作的隨意性和重復性。原則上,項目和課題執行情況的現場監督一年內不超過1次,執行期3年以內的項目和課題執行情況現場監督只進行1次,通過這些統籌措施,進一步保證科研人員有更多精力集中在項目和課題實施上。
鄭健説:“誠實守信是科研工作的根本和前提,在本次項目指南發佈中,就明確了項目申報單位、科研人員需在項目申報時提交誠信承諾書。我們將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安排,建立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製度(即‘黑名單’),信用情況將與監督檢查掛鉤,針對那些風險較高、納入嚴重失信記錄的項目承擔單位及其承擔的項目加大監督頻次。”
“科技監督和評估體系不僅要成為財政科技資金的‘守護神’,還要成為科研品質和效益提升的‘助推器’,這是監督和評估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鄭健説,“我們將強化監督和評估結果運用工作,將監督和評估的結果及時反饋給相關責任主體,促進改進管理、科技計劃項目動態調整和優化,同時建立獎優罰劣制度,嚴肅查處科研不端和違規違紀行為,避免‘劣幣驅良幣’現象,維護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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