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商拿別人房冒充自家樓盤出售涉嫌詐騙多人房款
- 發佈時間:2016-02-21 18:0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房産商拿別人房冒充自家樓盤出售 涉嫌詐騙多人房款
本報訊(記者安然)正在江蘇某監獄服刑的薛某,因被發現另有其他犯罪,被北京警方從監獄解回,繼續受審。2009年已因詐騙罪被判刑10年的他,去年底再度因詐騙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由於與他同案的李某提出上訴,檢察院也提起抗訴,該案二審日前在北京二中院開庭。
李某是一家房地産開發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薛某自稱是公司投資人。東城區檢察院指控,二人于2004年至2007年間,在北京市東城區天壇東路80號中國棋院等地,謊稱他們公司參與開發“東花市棗苑南裏小區”、“左安漪園”、“富貴園”等房産項目,先後與多名被告人簽訂購房合同,以此騙取購房款共計人民幣183萬元。
一審時,被害人柴某的證詞顯示,2005年三四月份,她隨同薛某一起到東花市附近看了正在開發的房産項目,薛某説,這些房子是給崇文區中層幹部們蓋的,“現在有關係房,可以便宜買下來”。但是需要繳納30萬元的定金,柴某拿出20萬,並找到薛某的女友、也是她的同事顧某借了10萬。“錢交到了公司領導李某那裏,他簽字收了款,收據上還蓋著公司的財務章。”不過,幾年過去,房子卻始終沒拿到手,去找李某詢問,對方還一直拖著。在她的再三追討下,李某還給她兩萬元。2008年,顧某告訴她,薛某犯了詐騙罪,已被抓起來了。
其他幾位受害人的經歷也與此類似。一審庭審時,李某堅稱“我沒有詐騙的故意,我對這個事只負有領導責任。”他的辯護人也表示,案件中的每一個被告人都是和薛某直接接觸,所有的詐騙行為都是薛某一人所為,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顯示李某曾經收到過這些款項。
庭上,開發左安漪園的北京崇開嘉信房地産開發公司、開發富貴園的國瑞興業(北京)實業有限公司、開發花市棗苑二期的北京城和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均提交了證明,稱這些小區的開發工作與李某的房地産公司毫無關係。連該公司註冊地址所在地的所有人也表示,從來沒有許可過這家房地産公司以這個地址進行工商登記。
案發後,李某在首都機場被抓獲。薛某則被從江蘇某監獄解回。
一審法院只認定“詐騙各受害人58萬元,案發前歸還12萬元”,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薛某有期徒刑三年,與前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
宣判後,李某提出上訴,東城檢察院也以“量刑畸輕”提起抗訴。檢方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明二被告詐騙180多萬元。北京市二分檢則認為,李某始終不認罪,雖然退賠了部分款項,但不能認定有悔罪表現,不應適用緩刑。
二審庭審中,李某繼續堅持無罪的觀點。本案未當庭宣判。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