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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推動棚改貨幣化安置化解房地産庫存

  • 發佈時間:2016-02-20 13:32:00  來源:新華社  作者:任會斌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20日專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2016年及今後的一個時期,內蒙古將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推動化解房地産市場庫存。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秦義説,“十三五”期間,內蒙古將繼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程等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其中2016年全區將實施棚戶區改造工程22.1萬戶。針對部分地區商品房屋庫存大的問題,自治區將加強棚戶區改造安置與化解房地産庫存工作的銜接,鼓勵棚戶區住戶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力爭貨幣化安置比例達到60%以上。

  與此項政策相配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已於今年2月15日出臺政策,規定除了屬於完善城市功能、現有存量住房確實不能滿足安置房源要求外,2016年及今後一個時期,凡是商品住房存量較大、可以滿足安置房源需求的地區,一般不再審批新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

  同時,棚戶區住戶選擇貨幣化補償的,徵收部門要按照同地段、同等建築面積、類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場價格予以補償。自治區政府還規定,棚戶區住戶取得貨幣補償並用於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或因房屋被徵收而進行房屋産權調換並取得改造安置住房的,可享受免征該套商品住房契稅的政策,以鼓勵棚戶區住戶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

  此外,對於市場上的大戶型住宅存量房,如果棚改安置戶對超出安置標準的面積有購買意願但暫時無能力的,5年內可以通過政府擔保、開發企業持有産權、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優惠政策等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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