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一年至少11起天價事件 近4成有導遊和出租司機參與
- 發佈時間:2016-02-18 14:43:0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5個月曝光8起“天價菜”
“哈爾濱天價魚”涉事飯店被責令停業 一年來全國至少11起“天價事件” 近4成有導遊和出租司機參與
近日,“哈爾濱天價魚”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引發關注,幾經反轉。17日晚,哈爾濱市松北區“天價魚”事件專項調查組公佈階段性調查情況,稱經深入調查,針對目前已核實的涉事飯店存在不以真實名稱提供服務、餐飲許可證過期等問題,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並依法依規按程式進行行政處罰。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髮現,每到國慶、春節長假,就會爆出“天價消費”事件:398元/斤的天價魚、38元一隻的大蝦、368元一份的豆腐……近一年來,已至少發生11起。
數量 近5個月曝光8道“天價菜”
近日,江蘇常州遊客陳先生在微網志中爆料稱,全家人春節期間在哈爾濱一景區附近餐廳吃魚,被要價一萬多元。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關注。
消費者遭遇“天價魚”事件,並非首次曝光。早在2012年,海南就曾曝出“天價魚”,微網志用戶羅迪發文稱,“朋友一家三口前天在三亞吃海鮮,3個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説是被計程車司機推薦的。鄰座一哥們指著池裏一大魚剛問價,店家手腳麻利地將魚撈出摔暈,一稱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們剛想説理,出來幾個東北大漢,只好收聲認栽。”
在2015年國慶期間的青島的“38元大蝦”事件之後,短短5個月內,相繼有華山15元/碗的米飯、常州100元一鍋的米飯、遼寧盤錦368元一份的豆腐、青島894元一份的蘑菇燉雞、無錫8.8元一顆的話梅、揚州688元一份的紅燒土雞等8起“天價事件”曝光。
例如“天價蘑菇燉雞”,據報道,一名山西遊客在青島嶗山景區吃了一道價值894元的蘑菇燉雞。這名遊客稱,10月2日跟隨“黑導遊”到了一家名為“山海飯莊”的飯店,吃了一頓農家宴。一頓飯吃下來,一斤螃蟹168元,一杯扎啤65元,一個海參88元,這些價格都可以接受,唯獨894元的蘑菇燉雞讓他不能接受。而最終這頓飯總共花費了2300元。
地點 8成發生在旅遊景區及附近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一年來的11起天價消費事件,發現有8成發生在旅遊景區附近。
如近日備受關注的“哈爾濱天價魚”,涉事飯店“北岸野生漁村”位於太陽島、冰雪大世界等景點附近。法晚記者從冰雪大世界駕車開往北岸野生漁村飯店,用時僅6分鐘。
發生於2015年9月30日的“天價石斛”事件,則發生在雲南香格里拉藏彝大觀風景區內。
而“天價蘑菇燉雞”、“38元大蝦”則發生在著名的旅遊城市青島。其中“天價蘑菇燉雞”發生在嶗山風景區附近。
同樣,要價15元一碗的米飯則在華山景區出售。“天價豆腐”事件發生在遼寧盤錦的紅海灘景區附近。
結果 兩起“天價事件”被認定“不違規”
在11起天價事件中,除遼寧“天價豆腐”外,其他10起均已公佈了調查或處理結果。
已經公佈10起處理結果,8起對經營方進行了罰款或給消費退款。
如哈爾濱的天價魚,官方通報的處理結果是,針對目前已核實的該飯店存在不以真實名稱提供服務、餐飲許可證過期等問題,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並依法依規按程式進行行政處罰。
如青島“38元大蝦”的處理結果為,青島市市北區物價局表示,擬對該店作出9萬元罰款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這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已于6日下午送達該店。據介紹,青島市下達了對該店責令停業整頓並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告知,並對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對該區物價、旅遊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對於揚州天價紅燒土雞、連雲港市物價局檢查執法分局向“天價”功能表的新世紀大酒店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處以55000元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有兩起事件,最終調查結果被認定為“合理”。
長沙的天價白開水事件曝光後,長沙市發改委辦公室徐主任介紹,目前,餐飲業收費已由商家自行定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調節,不需要備案。政府職能部門不作干預,僅作指導。他還表示,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務前,已經明碼標價,並在消費前告知顧客,行為即為合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對於華山的“15元一碗米飯”, 陜西省渭南市文物旅遊局官方微網志做了説明,稱景區餐飲運營成本費用高是導致物價水準整體偏高的主要因素。山上消費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自願消費的基本準則,不存在消費欺詐和強制消費等違規問題,希望廣大遊客和網友理解。
細節 至少4起有導遊和計程車司機參與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髮現,11起事件中,至少有4起事件有導遊或計程車司機參與,佔近4成。
遼寧盤錦的天價豆腐事件中,青島網友“四爺天下”稱由“當地不認識的小哥帶到這飯店,全部由老闆推薦菜品”。
發生在青島嶗山景區的“天價蘑菇燉雞”,則是遊客跟隨“黑導遊”到了一家名為“山海飯莊”的飯店,吃了一頓農家宴。
而近日備受關注的哈爾濱天價魚,一名哈爾濱匿名導遊稱,往涉事漁村帶人,會有60%左右的提成。不過此説法未得到店家的證實。據媒體報道稱,大部分遊客得知涉事飯店均是通過當地承接旅行社導遊、司機以及計程車和一些黑車司機推薦。
維權 超8成消費者選擇網路曝光
對於消費者的維權方式,11起事件中有9起選擇網路曝光,如發微網志或者發帖子,超總數8成。
如揚州的天價紅燒土雞,當事人吳先生在微網志上發佈的“天價”功能表,上面有9個菜,累計2012元,三個葷菜均在300元以上,其中一份野菜紅燒土雞更是被標出“天價”688元。當事人還稱,買單的時候,飯店夥計遞給他的價格表讓其咋舌。最後,吳先生一行選擇了報警,在警察調解後支付了1000元餐費後離開。
哈爾濱的天價魚和青島的天價蝦都是通過當事人發微網志曝光的。
還有2起是通過媒體曝光的,如天價石斛。據媒體報道,10月9日,彭女士向成都媒體熱線投訴稱,在看到青島“38元大蝦”的報道後,感覺自己遭遇了“同樣”的事情,覺得自己被騙了。後來經過媒體的介入,商家同意改變價格或者全部退款,雙方正在進一步商量中。長沙的天價白開水也是通過媒體曝光的。
專家 “商家不要抱著敲一筆是一筆的心理”
法律專家袁旭升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政府部門應加大力度監管到位,尤其是熱門景點地區。商家也應該以誠信為本,遵守法律法規,不要抱著敲完一筆是一筆的僥倖心理。“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和享受服務時還應該保持理智消費的心態,尤其是出門在外,不要輕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吃前先問清價格,付款後保留小票憑據,遇到類似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維權。”
新華社也發表評論稱,近兩年,隨著旅遊業消費升級,因價格亂象引發的爭議屢屢出現。從“三亞海鮮排檔”到“青島大蝦”,地點和飲食品種不同,但本質是監管失靈下宰客經濟的亂象。
從多起類似事件看,監管部門的反應和初始態度往往遭到詬病。物價、工商等部門缺乏橫向協作,屢屢陷入事前缺乏有效管理,事中不能及時應急,事後難以查缺補漏的尷尬。受此所困,遊客往往陷入迴圈投訴、無人救急的窘境。
新華社評論稱,“天價”事件本質是監管失靈下宰客經濟的亂象,暴露出的是監管部門“管不了”、“管不好”、“管得慢”的尷尬。可以説,事件鬧到如今難以收場的局面,主要源於監管的無心、無力、無能,讓誠信和法治——市場經濟中最核心的部分遭受重創,而受害最大的是整個旅遊業。(記者 李洪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