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延遲退休政策一覽
- 發佈時間:2016-02-18 08:55:00 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美國:
1983年修訂《社會保障法案》時提出的到2025年將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歲,直到20年後的2003年才正式開始實施,並明確提出計劃用22年的時間完成從65歲提高到67歲的目標。
■ 德國:
從2012年起,到2029年用18年的時間將法定退休年齡逐步從65歲提高至67歲。退休年齡從2012年開始每年提高一個月,在隨後的6年中每年提高兩個月。
■ 義大利:
在1995年和2004年採取彈性延遲退休年齡政策。主要通過提高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來提高退休年齡:1995年的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只要繳費滿35年,則可選擇在57歲至65歲間的任一年齡提前退休,選擇有效期截至2035年;2004年提出,男職工提前退休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即養老保險繳費滿35年並且達到最低年齡標準(2008年的最低年齡標準為60歲,2010年為61歲,2014年為62歲)。
■ 西班牙:
在出臺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同時,也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政策。2009年1月通過的養老保險改革議案規定:年滿65歲並且已繳納養老保險38.5年者,或年滿67歲已繳納養老保險37年者才能獲得全額養老金。
(劉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