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副市長李棟樑涉嫌受賄被逮捕(圖/簡歷)
- 發佈時間:2016-02-16 16: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6日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廈門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棟樑(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李棟樑簡歷
李棟樑,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9年11月入伍,大學學歷。
1979年11月至1984年1月 解放軍32824部隊三營十五連戰士、班長;
1984年1月至1984年8月 福建省同安縣新民公社治安辦、計生辦工作人員;
1984年8月至1989年2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五顯鄉人武部幹事、鄉紀委委員;
1989年2月至1991年7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汀溪鄉人武部部長;
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汀溪鄉人武部部長、黨委委員;
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汀溪鎮黨委副書記、人武部部長;
1994年8月至1994年12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蓮花鎮黨委書記;
1994年12月至1997年2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蓮花鎮黨委書記兼鎮人大主席;
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 任福建省同安縣政府副縣長,同安區副區長(其間: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在寧夏海源縣挂職任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1999年6月至2002年2月 任廈門市同安區副書記、副區長;
2002年2月至2002年3月 任中共廈門市湖裏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理區長;
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 任中共廈門市湖裏區委副書記、區長(其間:2001年9年至2005年7月參加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習);
2007年1月至2011年7月 任中共廈門市湖裏區委書記;
2011年7月起 兼任廈門市兩岸金融中心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
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 任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1年11月任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廈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主任。
(簡歷摘自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