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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信中間人 被騙15萬元

  • 發佈時間:2016-02-16 07:32:13  來源:長春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春晚報記者 康重華

  兩年前,一直從事承包變電工程的王先生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自稱企業高管的李某某,李某某承諾如果王先生交些仲介費,就可以將一份利潤在30萬元左右的變電工程包給他,可不想,當王先生真的將仲介費交給李某某後,李某某就消失了,而這一消失就是兩年多。

  包工程認識企業高管

  王先生是黑龍江人,多年來一直從事承包變電工程工作,他説做這行的工程通常都是通過朋友牽線介紹。2013年8月份王先生經過一個生意夥伴介紹,認識了自稱長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李某某説他手中有一份變電站疏通工程,急需找人承包,感覺王先生的工程隊比較專業,就問他有沒有興趣承包此工程。

  “他給我粗略算了一下工程收益,如果工程進行順利,我將獲得30多萬元的利潤,我覺得這工程值得一做,就問他如何合作。”15日,王先生説,李某某當時表示如果從他手中承包工程,需要花費15萬元的仲介費,這些仲介費也屬於工程抵押金,來證明王先生的經濟實力。

  工程是真 中間人是假

  隨後李某某告訴王先生,他可以在公司內部操作,讓王先生直接中標簽合同,但王先生要保密,不可以在外面説認識他。

  聽了李某某的話,王先生回家和家人商量了一下,覺得15萬元的仲介費雖然有些高,但是還可以接受,於是聯繫了長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確定了工程的真實性。

  “當時我在那家公司確定了工程的真實性後,就跟他簽了工程。”王先生拿出工程合同告訴記者,2013年8月中旬李某某將他約到了長春市南關區的一家旅館,拿出了一份建築工程勞務合同給他簽,然後收取了他15萬元的仲介費,之後就讓他回家等消息。

  “我當時相信了他,就回家等消息了,可半個多月後,我竟然收到消息説長春這邊工程已經施工完畢,施工方另有其人。”王先生説,這時候他再給李某某打電話,李某某找藉口説不在長春,隨後王先生聯繫將李某某介紹給自己的那個朋友,得知那個朋友跟李某某只是在一個飯局上認識的,並沒有深交。

  於是王先生趕緊趕到長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變電站疏通工程是真的,但是公司根本沒有李某某這個高管。隨後,王先生再也沒有聯繫到李某某。

  律師説法

  李某某屬於經濟詐騙

  得負法律責任

  面對這樣的情況,王先生在南關區公安分局經偵部門報了警,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隨後,記者聯繫了長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李某某不是他們的員工。記者電話聯繫了李某某,但其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今年過年時,王先生的朋友再次聯繫到了李某某,李某某表示願意解決問題,但等年後王先生來長春時,李某某又消失不見了。

  針對王先生的情況,吉林實達律師事務所馬群英律師表示,如果情況屬實,李某某屬於經濟詐騙,應該負法律責任。“現在我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王先生説,在此他想對李某某説,如果其是一時糊塗,希望能站出來解決問題,如果其不知道迷途知返,他一定會繼續維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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