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2-15 20:49:4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題:為構建新型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奠定基礎——解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華社記者譚謨曉、董峻
中國政府網15日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強制性標準是監管的底線,作為標準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將為構建結構合理、規模適度、內容科學的新型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強制性標準事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國家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是經濟社會運作的底線要求。
據了解,我國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達1.1萬餘項,標準數量龐大,制定發佈主體多,各級強制性標準之間缺乏有力的組織協調,亟須強化強制性標準統一管理。
通知直指現行強制性標準存在的交叉重復矛盾、超範圍制定等主要問題,要求通過廢止一批、轉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訂一批,實現“一個市場、一條底線、一個標準”。
專家表示,現行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交叉重復矛盾等問題既造成企業執行標準困難,也造成政府部門執法尺度不一。因此,必須開展強制性標準的整合精簡工作,將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整合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一級。
根據通知,2016年底前,對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及制修訂計劃開展清理評估,並提出整合精簡工作結論,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不宜強制的轉化為推薦性標準,確需強制的提出繼續有效或整合修訂的建議,同時研究提出各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框架。
如何對現行強制性標準進行評估?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強制性標準應嚴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滿足社會經濟管理基本要求的範圍內,超範圍制定的標準原則上應廢止或轉化為推薦性標準。
這位負責人説,在推進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上,國家標準委已經會同工信部、農業部在化工領域開展了655項強制性標準清理整合試點,國土部、環保部等部門和浙江省、重慶市等地方組織也進行了現有強制性標準清理評估。
下一步,國家標準委將在試點基礎上,會同各有關部門和各地區,全面推進強制性標準改革,同時加快相關管理規定的制定修訂,在制度上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