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會信用體系 管住“老賴”
- 發佈時間:2016-02-11 05:52:0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月27日,《經濟日報》法治版刊登的《失信“老賴”將寸步難行》一文,對44部門聯合嚴懲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了介紹,並對“老賴”的形成做了詳細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底,最高法院已向社會公眾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308.02萬例。數字觸目驚心,對信用體系建設的危害程度可想而知。“老賴”的存在,一方面加重了銀行經營的負擔。銀行的經營資金大多來自於客戶存款,是本著良好的信用體系實現正常經營、運轉的。“老賴”橫行,增加了銀行的運營成本,造成資金運轉困難。另一方面使失信行為盛行,還會誘導他人效倣,給金融市場帶來極大危害。
建設良好的信貸信用環境,需共同努力。一是政府要做好監督與指導工作。政府要成立懲治“老賴”領導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公佈網路聯繫、投訴方式,對在打擊“老賴”活動中,存在關係案、人情案、腐敗案的,要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人的責任,一追到底,絕不姑息,挽回“老賴”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二是嚴格信貸資産管理,嚴格貸款核銷制度。銀行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信貸資産核銷的管理,成立貸款核銷事後監督委員會。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更要加倍處罰相關決策人,防止為了降低不良貸款佔比,人為調整業務數字,造假核銷不良貸款。
三是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讓“老賴”真正寸步難行。政策行不行,關鍵看執行,節日返鄉,“老賴”上不了火車,做生意,不核發營業執照,在銀行裏貸不了款等,讓“老賴”開不了車,出不了門,從而使其真正認識誠實守信的重要性,達到信用環境治理的目的。
(山東省巨野縣農村商業銀行 田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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