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個省份公佈養老金並軌方案多地設10年過渡期
- 發佈時間:2016-02-09 11:09:4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27個省份公佈養老金並軌方案 多地設10年過渡期
27個省份公佈養老金並軌實施方案,19地為“中人”設10年過渡期——
養老金並軌落地要邁過幾道坎?
養老金並軌改革近年來一直備受關注。隨著廣東省政府近日公佈《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全國已有27個省份公佈了相關實施方案。
按照相關政策,養老金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作為養老保險費用。在過渡性養老金髮放問題上,19地的細化方案均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確保“中人”的待遇不降低。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2015年底之前,各省級地區都應當出臺實施方案,隨後組織實施。不過,並軌涉及一系列相關政策以及操作問題,各地情況存在差異,所以各地啟動實施會出現一定的“時間差”。
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算?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如何確定,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非常關心的問題。記者梳理各地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發現各省份都按照國務院決定,統一確定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但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表述有所差異。
例如,山西、雲南、遼寧、黑龍江等地明確,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規定,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受訪專家認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計算方案雖然不同,但並無大的差異。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分析説:“兩種辦法各有韆鞦,其中,分項合計的辦法要簡單一些,如果依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來確定,如果今年漲工資就會出現一個短時間內的缺口。”
此外,各地還針對繳費和養老待遇的享受有一些特殊的規定。例如北京出臺的《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規定,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其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
還有一些省份的方案在繳費上明確了延遲退休人員的“個性化”規定。黑龍江就明確了其參保政策:改革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少數人員年滿70周歲時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照規定計發養老待遇。
數量龐大的“中人”待遇降不降?
養老金並軌方案在地方落地,待遇是否會下降成了數目龐大的“中人”關心的重點。
記者查閱各地發佈的相關文件發現,各地均明確,對“中人”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準不降低。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
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後其基本養老金按新的制度計發,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對改革前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則在按新制度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保持待遇水準不降低。
在以上提到的27個省份中,有19個省份明確了過渡期時間。這19個省份分別是廣東、北京、雲南、甘肅、陜西、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吉林、遼寧、江西、廣西、寧夏、河南、內蒙古、重慶、安徽、浙江,這些省份均在意見中提出,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據金維剛介紹,前些年我國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就設置了5年過渡期,現在養老並軌情況更加複雜,所以將過渡期延長至10年,確保“中人”的待遇能夠保持平穩。
金維剛表示,過渡期結束後,“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他同時也提到,養老金替代率水準不一定會比過去高。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褚福靈説,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與職務職級關聯極大,今後新人退休待遇更多會與工資和基金運營包括通貨膨脹等因素發生關聯,待遇水準也就是養老替代率將會和企業職工逐步看齊。
錢夠不夠保發放?
養老金並軌之後,公眾普遍關心錢從哪來、夠不夠保養老金髮放等問題。一些財政收入較少的地方,能否承擔得起改革的成本?
養老金並軌後,對於數目最龐大的“中人”的總體改革方向是先漲後繳,也就是先上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準,使得漲幅足以覆蓋社保支出的部分,從而不會影響員工原有的工資水準,這樣一來,對一些地方財政資金,面臨著漲工資和交社保的雙重壓力。
不過,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已經明確建立健全確保養老金髮放的籌資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在這一方面,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
此前,人社部前副部長胡曉義曾經解釋,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的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但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將來的負擔會越來越重,對長遠的資金平衡問題要積極採取措施,妥善解決。
“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即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補助、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其中財政補助是我國養老保險的法定來源之一。因此,即使當期徵繳收入與支出之間出現不足,可以通過財政補助來保障基金收支在總體上保持平衡,為所有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提供可靠的保障。”金維剛説。
金維剛表示,應對養老保險並軌後帶來的短期財政壓力,必須多管齊下,如,儘快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加大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力度,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等等。(記者 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