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籌備公告
- 發佈時間:2016-02-03 04:07:2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經批准事項
1.新加坡華僑銀行有限公司將其所持有的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給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OCBC Wing Hang Bank Limited)。變更後,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持有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100%股權。
2.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籌備吸收合併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並以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為合併後存續主體籌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3.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蘇州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上海花園支行、成都香格里拉中心支行分別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上海花園支行、成都香格里拉中心支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世紀廣場支行、上海盧灣支行、上海大寧支行、上海古北支行、上海自貿試驗區支行分別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世紀廣場支行、上海盧灣支行、上海大寧支行、上海古北支行、上海自貿試驗區支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紹興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紹興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廈門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珠江新城支行。
4.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分支機構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分支機構。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朝陽支行;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虹橋支行分別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虹橋支行;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廣州天倫大廈支行、廣州海珠支行、佛山支行分別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廣州天倫大廈支行、廣州海珠支行、佛山支行;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福民支行、深圳車公廟支行、深圳華強支行、深圳前海支行、深圳龍崗支行、惠州支行分別籌備變更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福民支行、深圳車公廟支行、深圳華強支行、深圳前海支行、深圳龍崗支行、惠州支行。
二、關於債權、債務和業務的承繼
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分別在此向其所有相關合同方公告如下:
1.在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籌備合併期間,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分支機構的各項業務照常進行。
2.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籌建完成,獲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開業批准後,在預定的合併日(將另行公告或通知),原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原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分支機構所有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和業務將由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相應分支機構承繼。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債權人自接到關於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的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內,可以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或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未在前述期限內申報債權,不會因此而影響其對原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或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債權,有關債權將由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相應分支機構作為本次吸收合併後的存續方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人可持相關債權資料直接到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或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申報債權,也可以書面郵寄或傳真方式提供相關債權資料並申報債權。具體聯繫方式如下: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源深路1155號華僑銀行大廈5樓法律部
郵遞區號:200135 聯繫電話:021-20833283
傳真:021-58319449 聯繫人:王季江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02號信興廣場地王商業中心8樓法律部
郵遞區號:518008 聯繫電話:0755-25833130
傳真:0755-25834673 聯繫人:張麗娟
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申報債權的,請在郵件封面或傳真首頁註明“申報債權”等字樣。
特此公告。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2月3日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已共同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了由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申請,並已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獲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規定籌備吸收合併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並以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為合併後存續主體籌建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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