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新增光伏裝機超15GW 融資成瓶頸
- 發佈時間:2016-01-28 07: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由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主辦的“光伏行業2015年回顧與2016年展望研討會”在京召開。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在報告仲介紹,2015年,全球光伏市場強勁增長,新增裝機容量預計將超過50GW,同比增長16.3%,累計裝機容量超過230GW。傳統市場如日本、美國、歐洲的新增裝機容量將分別達到9GW、8GW和7.5GW,依然保持強勁發展勢頭。新興市場不斷涌現,光伏應用在東南亞、拉丁美洲諸國的發展勢如破竹,印度、泰國、智利、墨西哥等國裝機規模快速提升,如印度在2015年將達到2.5GW。
而我國光伏新增裝機量將達到15GW,繼續位居全球首位,累計裝機有望超過43GW,超越德國成為全球光伏累計裝機量最大的國家。
由此可見,我國光伏産業繼續維持2013年以來的回暖態勢,在國際光伏市場蓬勃發展,特別是我國光伏市場強勁增長的拉動下,光伏企業産能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産業規模穩步增長,技術水準不斷進步,企業利潤率得到提升,在“一帶一路”戰略引導及國際貿易保護倒逼下,我國光伏企業的“走出去”步伐也在不斷加快。
此外,王勃華認為,展望2016年,在政策引導和市場驅動下,我國光伏産業發展繼續向好,但與此同時,光伏製造業的融資,光伏市場的補貼拖欠、限電和光伏電站用地等問題也會制約産業發展。
今年全球光伏新增裝機
或達58GW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報告預測,儘管面臨全球經濟疲軟、美日等國政策支撐力度下降的影響,國內外光伏市場仍將保持增長勢頭,預期2016年全球光伏新增裝機量將達到58GW以上。其中,美國光伏投資稅減免政策(ITC)延期至2019年,將有利於美國光伏市場的穩定增長,預計新增裝機量將達到12GW以上;日本光伏市場雖然繼續面臨補貼下調壓力,但光伏産品價格的持續下降將會繼續推動日本市場發展,預計市場規模仍將保持在8GW以上。新興市場如印度等正大力推動光伏發展,隨著配套政策及融資手段的完善,將成為下一個爆發的增長點。
我國光伏市場雖然面臨局部地區限電、補貼拖欠、上網標桿電價下調等問題,但相信政府將通過提升可再生能源附加、優化電站指標規模發放等破解瓶頸,而産品價格的持續下降也將抵消電價下調和限電帶來的影響,預計2016年我國光伏裝機在“領跑者”計劃和電價下調帶來的搶裝驅動下,全年光伏裝機市場將達到20GW以上。
在此背景下,據工業和資訊化部數據統計,2015年1月-9月,我國光伏相關行業投資807.9億元,同比增長35.8%,又據Energy Trend統計,2015年多家中國企業已宣佈擴産計劃,將新增4.2GW組件産能,其中國內組件産能將新增3.2GW。多家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我國已建成投産海外電池與組件産能分別達到3.2GW與3.78GW,在建及擴建産能分別達到2.2GW與1.9GW。
不得不説,如今光伏行業的市場地位已愈發重要。日前,中國光伏企業晶科能源受邀出席了“2016年二十國集團工商界活動(以下簡稱B20)”啟動儀式,成為了此次B20峰會基礎設施議題組唯一一家新能源行業代表成員。
公開資料顯示,B20峰會是工商界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和全球經濟治理的重要平臺,旨在加強全球合作與協調,承擔引領全球經濟增長的重任,促進G20領導人、工商界和相關國際組織、機構之間的持續對話和交流,確保工商界意見在G20領導人決策和政策實施中得到體現。
對此,晶科能源副總裁錢晶表示:“此次B20峰會,將光伏新能源正式納入基礎設施議題組,説明光伏不再僅僅作為一個單獨的特殊行業來看待,而是一個重要的民生基建領域,甚至是一個能聯動多領域協同合作的綠色經濟産業紐帶。”
光伏發展仍
受限于融資、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上述報告也著重提出了困擾光伏行業發展的幾個問題:融資難、融資貴嚴重制約光伏製造企業轉型升級;光伏補貼不能及時發放成為制約市場發展的瓶頸;光伏電站用地政策不合理、稅賦不規範加大企業負擔;電網通道建設滯後、限電形勢嚴峻影響光伏電站建設。
其中針對融資成本,報告指出,據調查統計,我國多數光伏企業融資成本在8%左右,部分企業甚至高達10%,而境外融資成本多在3%-5%左右。高額的融資成本使得我國光伏企業成本高企,大幅侵蝕企業利潤,嚴重制約光伏製造業的技改和新技術産業化。
此外,就光伏補貼不能及時發放等問題,報告指出,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存在巨大缺口,補貼拖欠較為嚴重。光伏上網電價補貼主要來自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2015年可再生能源附加徵收額度為1.5分/千瓦時(現在已調整到1.9分/千瓦時),2015年徵收額約為500億元,其中用於光伏部分預計僅能滿足2013年9月之前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的項目資金需求,2013年9月之後並網的項目基本上沒拿到補貼,預計到2015年底,這部分資金缺口高達數百億元。另一方面,現行可再生能源補貼申報程式過於繁瑣,補貼發放不及時。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撥付由地方財政、價格和能源部門初審後,再經財政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三家審批,再由中央財政撥付至地方財政,繼而或直接發放至發電企業或由電網企業代付,導致資金調配週期過長。這導致發電企業資金流轉不暢、財務成本增加,産業鏈出現發電企業、製造企業、零部件企業間的三角債現象,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升級、正常經營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