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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交易所月內開出86份罰單

  • 發佈時間:2016-01-28 05:45:39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月27日訊 記者溫濟聰報道:今日,上市公司圍海股份因“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違規增持股票”而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函。《經濟日報》記者統計深交所和上交所網站資訊披露數據得出,截至1月27日,今年以來滬深交易所共開出86份罰單,其中上交所63份,深交所23份。

  在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看來,上市公司是經濟社會穩步發展的基石。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與處罰不能放鬆警惕,更不能缺位。滬深交易所頻頻“點名”上市公司,體現出監管愈來愈趨嚴的態勢。

  以圍海股份違規為例,深交所相關人士表示,羅全民、陳美秋等人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和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18日期間,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累計增持圍海股份股票4126萬股,佔圍海股份總股本的5.67%,其在增持圍海股份股票比例達到5%時,未按照《證券法》第八十六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和告知義務,且未停止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監管函要求上述個人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就收到了兩份罰單。上交所分別於1月18日和19日對*ST常林直接“點名”。因該公司未及時發現重要參股公司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情況,其股權管理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該公司重要參股公司相關重大事項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時。上交所決定對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和時任公司董事長吳培國、時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王偉炎、時任公司副董事長蔡中青予以通報批評,公司董秘則被予以監管關注。

  此外,以研討會形式代替資訊披露,對外發佈公司經營性預測資訊,這也屬於違法違規行為。例如,王文楚作為上市公司白雲山的副總經理,在研討會上發佈涉及廣藥集團和白雲山的重大預測性資訊,且未嚴格區分廣藥集團或白雲山,將二者的未來業績、市值等通過研討會形式混淆發佈,並引發媒體誤讀報道,可能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産生誤導,上交所裁定對王文楚予以監管關注。

  “上市公司董監高理應樹立規範運作的思維和理念,要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資訊披露,絕不能有違法違規操作行為。上市公司對相關資訊的規範操作,不僅符合監管要求,也有利於其自身利益的提升。”國開證券資深分析師杜徵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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