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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不動産登記細則落地 專家稱不會影響樓市穩定

  • 發佈時間:2016-01-21 13:4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韋亮  責任編輯:羅伯特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中新社北京1月21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的不動産登記制度正在加速“落地”。

  中國國土資源部日前公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等各種不動産權利的登記都做出了更為細緻的規定。

  中國不動産登記中心登記制度處工作人員張富剛解釋説,細則的實施將為中國不動産登記工作提供更加詳實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21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不動産登記制度的推進,主要沿著兩條線路進行。一個是不動産登記背後的基礎數據整理,另一個是相關職能部門的組建和人員安排。目前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發佈,意味著上述兩條線路的工作基本已經完成。

  嚴躍進認為,細則將對今後各地不動産登記的實際操作形成技術指導。比如説,未來在城鄉土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現的新的房産項目權屬登記等,可能比目前存量房的登記制度開展更快。

  此次公佈的細則提出了一些有可操作性的新規定。如: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將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申請登記為業主共有。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依法一併轉讓。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實施細則再次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洩露不動産登記資訊”,同時明確提出“三類人”可以查詢不動産登記資料。一是權利人可以查詢、複製其不動産登記資料;二是因不動産交易、繼承、訴訟等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可以查詢、複製不動産自然狀況、權利人及其不動産查封、抵押、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狀況;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察機關等可以依法查詢、複製與調查和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産登記資料。

  此次細則還指出,申請查詢的主體或者查詢事項不符合規定的,申請查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動産登記機構不予查詢。此前輿論擔憂的“以人查房”曝露他人的財産資訊,用作不法用途的行為,將面對嚴厲的法律制裁。

  在法規細化、完善的同時,不動産統一登記也在青島、廈門、深圳、武漢等多地陸續推開。如:北京市20日正式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16個區縣的市民新申請辦理的將不再是過去的“房本”,而是不動産權證書。

  從目前各地不動産登記的實施情況來看,此前人們所擔憂的“拋房潮”並未出現,房地産市場依然保持平穩。

  不動産登記中心市場監測處處長盧靜指出,首先要明確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是一項摸清家底、保護公有和私有財産、保護産權之間合法交易的制度。

  而房地産市場的波動主要受供求關係,受宏觀調控政策和金融調控政策等不同因素的影響,不動産統一登記可能會一定程度上影響房地産市場的預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行為,而且短期來看,其對市場的影響不是特別明顯。從長遠效果來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實際上有利於房地産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有利於構建房地産調控的長效機制。

  當然,盧靜也承認,儘管不動産統一登記不是以徵收房地産稅為目的,但客觀上有利於摸清房地産家底,為房地産稅的出臺奠定更為紮實的基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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