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 發佈時間:2016-01-19 08:29:23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東方市人民政府批准,東方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2宗(幅) 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競買事項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規定及經核實有閒置土地的單位外)均可參加競買。屬境外機構(含港、澳、臺地區)申請參與競買的,按照規定需提交商務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工商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本次掛牌出讓地塊不接受聯合競買;必須按掛牌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把競買保證金存入東方市國土資源局指定賬戶(以掛牌競買保證金入賬時間為準)。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本次掛牌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26日到東方市國土資源局辦公樓三樓土地利用崗(或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22號窗口)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及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26日16:00(北京時間)。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東方市國土資源局將在2016年2月26日17:00(北京時間)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
掛牌起始時間為:2016年2月19日8:00(北京時間);
掛牌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29日15:00(北京時間);
(五)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的,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六)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七)競買成交當天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出讓價款,餘款須于出讓合同簽訂後60日內一次付清,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60%的首付款。
(八)受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應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建設。涉及水務、綠化、環保、消防、交通管理等應符合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
(九)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有關規定繳納),掛牌佣金和公證費按有關規定收取。
(十)其他事項:掛牌的地塊以現狀土地條件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東方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
聯繫人:方小姐
聯繫電話:0898-25582051 0898-65303602
地址:東方市二環南路西側東方市國土資源局;
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22號窗口。
查詢網址:http://www.ggzy.hi.gov.cn
http://www.hnlmmarket.com/ www.landchina.com
東方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