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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溫津貼成“紙上權利” 勞動者多不知情維權意識差

  • 發佈時間:2016-01-17 09:4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各類勞動保護的規章制度,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中提到了“低溫津貼”。其中第十二條中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等。

  既然“低溫津貼”的發放有章可循,為什麼這部分津貼卻沒有落實呢?根據人社部相關部門介紹,所謂的極寒地區津貼,本質上屬於艱苦崗位津貼,由企業自主確定,國家並沒有制訂統一的政策。目前,國家層面對企業內部的工資分配,主要進行政策指導和引導,鼓勵企業工資分配向一線、艱苦崗位傾斜。另外,低溫補貼難以落實,重要的原因在於對“低溫”的標準不明確。

  各地調查:“紙上的權利”

  目前我國各省份在發放“低溫津貼”方面出臺的相關規定的確不盡相同。不過,從現實來看,低溫津貼往往成了“紙上的權利”。

  元月16日上午8點多,在安徽銅陵銅文化園廣場附近,68歲的環衛工人劉大祖正在對道路進行保潔。此時室外寒風陣陣,老人也是包裹得嚴嚴實實。談起低溫津貼的話題,老人直言自己從來沒享受過:“冷的時候把帽子放下來,跑就不冷。”

  劉大祖老家在農村,幹環衛工作三年多時間,屬於物業公司聘用的臨時工:“我們在這裡工作搞慣了,習慣了。在外面跑不冷,好的很。”

  在附近的一個項目建設工地,建築工人王文軍正在忙碌著。除了頭上的安全帽和手上戴著的手套,王文軍沒有穿戴其他的勞保用品。對於低溫津貼,王文軍也是第一次聽説。當被問及怎麼防寒保暖時,他説:“自己買衣服啊,打工的還有什麼辦法。”

  銅陵市某快遞公司負責人任先生表示,快遞員的收入裏也沒有“低溫津貼”這一項:“沒聽説低溫補貼,還是第一次聽説,因為以前只有高溫補貼。北方城市可能有,但是我們南方城市沒聽説過,南方這邊溫度不是很低吧主要是。”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部分戶外勞動者還是能夠享受到低溫津貼的,但補貼金額並不高。銅官區某物業公司的環衛工人王俊表示每年都能領到200塊錢,“別的東西沒有了。”

  53歲的宋愛平是河南省鄭州市一名環衛工人,一大早,在清掃好自己責任區的一部分路段,稍作片刻休息的間歇,她表示冬天上班最遭罪,穿再厚的衣服,不到半個小時就凍透了。當記者問起當地環衛部門對在低溫下工作的一線環衛工人的勞動保護情況時,宋愛平説:“棉襖、油米麵,有時候還給100塊錢。”

  小宋是鄭州某快遞公司快遞員,每天他都會騎著一台電動三輪車穿梭在市區的大街小巷。為了抵禦寒風他特意給自己準備了護膝和帽子和手套,採訪中小宋雖然不明白什麼是“低溫津貼”,但工資中每天都有6塊錢的補助,就讓他已經感到很溫暖了:“每天都有,因為我們跑外勤嘛,比做內勤的要多六塊錢的補貼。”

  記者採訪發現,國有企業職工的低溫補貼發放情況較好,但對於非公企業職工及臨時工來説,冬天能發件大衣、棉褲就算是不錯了。

  在東北最冷的三九天裏,吉林的環衛工人李大姐依舊是早上五點半就出門保潔。裏三層外三層的穿戴讓李大姐“胖”了不少,可零下20多度的氣溫還是讓她的臉上不一會而就挂滿了白霜。當被問及有沒有寒冬防護或津貼的時候,李大姐提及了近幾年社會各界對環衛工人這方面問題的關注,比如今年有愛心人士給他們捐贈了手套、大棉襖還有鞋:“現在環衛處又給我們供應早餐,我們早上起來掃完道就去吃早餐,特別熱乎。照比頭幾年走道的也好,還是門市房也好,對環衛工人不是説像以前拿異樣眼光看你。”

  關於低溫補貼,李大姐表示目前並沒有領過,但是在她看來,環衛處提高了環衛工人的工資待遇,相信各項補貼也會不斷完善的,制度的完善同時需要政府財政的大力支援。李大姐説,環衛處是“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十二月份又給我們漲工資,一人漲一百吧環衛處也得不少錢,都挺理解的。”

  愛心的匯聚、工資的提高,這個冬天,李大姐和環衛工人們感覺挺知足的,工作的幹勁也更足了,她們相信不斷完善的制度,一定會讓環衛工人的冬天更好過。

  難落實:完善法律規定

  目前,青島“高溫補貼”執行情況較好,但“低溫補貼”很少企業能夠落實。青島勞動監察執法人員表示,這個政策性的東西,不在勞動監察受理範圍,工資組成部分裏面也沒有它,“好像不是強制性的”。

  實際上,2004年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中就提到過“低溫補貼”。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低溫補貼雖有規定,但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執行起來很難:“當務之急,是應該法律規定完善的層面。”

  國家人社部近日提出:低溫津貼屬艱苦崗位津貼,由企業自主確定。國家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進行政策指導和引導,鼓勵企業工資分配向一線、艱苦崗位傾斜。

  為了保障低溫津貼落到實處,一些地方也做了探索。河北邢台南宮市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馬麗説,要想讓低溫補貼政策落實到位,首先是政府相關部門要重視起來:“各級黨委政府抓的力度應該大一些,就像抓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一樣,把維護職工的利益、權益當做一項重點工作,跟領導幹部考核、政績考核掛鉤,抓起來落實就比較好。”

  對於低溫補貼,很多人並不知情,維權意識較差,企業也就睜只眼閉只眼。河北邢臺工會工作人員宋萍表示,企業肯定追求利潤為主,不太願意出這一方面的錢:“這也是我們今後工作努力的方向”。

  河北河北邢臺工會工作人員宋萍説,低溫補貼的落實既要有法律的約束,也要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應該依靠企業道德的意識。

  借鑒:韓德兩國經驗

  在南韓,雖然冬季的溫度不會特別低,甚至比中國北方還要高一些,但是為了保障安全,南韓基本不會進行冬季室外作業。

  南韓12月份的平均氣溫去年是5.4度,1、2月份相對更低一點;降雪也主要集中在1、2月份裏,最低氣溫能達到零下8、9度。尤其是江原道的山區,氣溫就更低了,降雪量也很大,偶爾還會發生大雪摧毀村落,物資運輸不進去這種事情。據中國之聲特約南韓觀察員南黎明介紹,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是特別的需要,一般的室外工作都是停止的。比如説建築工地等地方,為了安全、也為了保障建築的品質,冬天一般不作業,所以也就無所謂寒冷作業的補助費之類的這種説法了。當然,這也造成了建築工地上幹活的人力在冬季暫時失業的情況。

  在德國,勞動者受到相關法律的完善保護,不僅是低溫條件下,所有各種惡劣環境都有相應的補貼規定。

  據中國之聲特約德國觀察員薛成俊介紹,德國于1996年就出臺了專門的勞動保護法,全稱是“改善置業安全措施和從業者健康的工作保護法”。以該法為基礎,德國的勞動者在工作中必須受到相應的安全和健康保護,僱主必須為員工提供足夠的保護措施。根據該法,僱主是有義務在危險工作或是極端條件下的工作中為從業者提供額外的保護,除此之外僱員可得到相應的津貼。這些危險工作包括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氣候的等各個方面。比如説德國的外派人員,根據派往各國地區的危險等級不同,可以得到一些相應的健康和安全津貼。如在一些戰亂地區和高污染城市工作,僱員會根據勞動保護法中的相關條款和具體的規定,獲得相應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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