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子公司欠款無法償還 在建工程被以4.3億余元拍賣
- 發佈時間:2016-01-15 17:07: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上海1月15日專電(記者黃安琪)新加(上海)有限公司與上海中融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兩名自然人簽訂了房地産合作開發協議,但新加公司沒有履行協議所約定的義務,被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主持雙方達成調解後,新加公司仍不履約。近日,法院依法將新加公司在建工程強制拍賣,競得4.3億余元。
據悉,新加(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加坡公司在上海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新加坡籍。2010年7月12日,新加公司與上海中融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兩名自然人就合作開發位於海桐路的房地産項目簽署一份項目合作協議書,約定新加公司負責項目開發,上海中融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兩名自然人則託管新加公司及整體項目,並以出資收購、包銷方式參與收購項目相關活動。協議成立後,上海中融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兩名自然人依約給付整體項目定金共計1.4億余元,但新加公司未能履行協議。
上海中融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兩名自然人一紙訴狀將新加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還部分項目定金、支付補償款、違約金、利息損失等。案件經過一審和再審的一、二審程式後,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解除房地産合作開發協議,並由新加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前支付對方債務款及補償款共計3.9億余元。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又達成和解協議。但協議約定付款期限屆滿後,新加公司仍不履行約定。
2015年7月,上海中融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兩名自然人向上海市一中院申請恢復執行。法院決定對已查封的新加公司位於浦東新區某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塊上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拍賣,經過多輪競拍,由上海添泰置業有限公司以4.3億余元競得上述房地産,並全額付清。
2016年1月12日,法院出具裁定書,裁定已拍賣房地産的所有權及其他相應權利歸買受方上海添泰置業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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